长城久恒平衡型证券投资基金200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2006-08-28 00:00

 

  第一节 重要提示

  长城久恒平衡型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本半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06年8月21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 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按照中国证监会《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第六条“基金半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无须审计,但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另有规定的除外。”的规定,本基金2006年半年度报告的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半年度报告正文。

  第二节 基金简介

  (一)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长城久恒平衡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长城久恒

  基金代码:200001(前端收费)\201001(后端收费)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03年10月31日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379,719,040.82份

  (二)基金投资基本情况

  投资目标:本着安全性、流动性原则,控制投资风险,谋求基金资产长期稳定增长。

  投资策略:本基金以资产配置作为控制风险、获得超额收益的核心手段,通过资产的动态配置、股票资产的风格调整以及证券选择三个层次进行投资管理。

  业绩比较基准:70%×中信综指+30%×中信国债指数。

  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的风险水平力求控制在市场风险的50%-60%左右。

  (三)基金管理人

  名称: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2066号华能大厦25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2066号华能大厦25层

  邮政编码:518031

  法定代表人:杨光裕

  信息披露负责人:彭洪波

  联系电话:0755-83680399

  传真:0755-83662600

  电子邮箱:support@ccfund.com.cn

  (四)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建设银行)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邮政编码:100032

  法定代表人:郭树清

  信息披露负责人:尹东

  联系电话:010-67595104

  传真:010-66275865

  电子邮箱: yindong@ccb.cn

  (五)信息披露方式

  基金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登载半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www.ccfund.com.cn

  基金半年度报告置备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2066号华能大厦25层

  第三节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下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一)主要财务指标(2006年1月1日—2006年6月30日)

  

  (二)基金净值表现

  1、长城久恒各时间段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比较例表

  

  2、长城久恒净值累计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附注:

  1、本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投资于股票、债券的比例不低于本基金资产总值的80%,本基金投资于国家债券的比例不低于本基金资产净值的25%。本基金在投资运作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严格遵守了基金合同的约定。

  2、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的选择符合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的规定。

  第四节 管理人报告

  (一)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

  1、基金管理人简介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是由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北方国际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中原信托投资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设立的第15家基金管理公司,2001年12月27日在深圳注册成立,注册资本为1亿元人民币。公司经营范围是发起设立基金、管理基金及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目前,公司管理的基金有封闭式基金:久富证券投资基金和久嘉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基金:长城久恒平衡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久泰中信标普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长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长城消费增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经理简介

  杨毅平先生,生于1964年,1993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区域经济专业,经济学硕士,13年证券从业经历。曾任职于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营业部,君安资产管理公司投资部,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深圳分公司资金运用部,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部副总监、基金经理,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部总监、基金经理。2006年1月进入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职首席策略分析师,现任“长城久恒平衡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二)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严格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长城久恒平衡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本基金管理人通过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内部管理,规范基金运作,在控制和防范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持有人谋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长城久恒的投资组合符合基金合同的规定,个别指标被动偏离有关约定时,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及时进行了调整,基金的投资管理活动无损害投资者利益的行为。

  (三)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说明及解释

  今年上半年,长城久恒基金共分红7次,每10份基金单位共分配3.00元。上半年长城久恒基金管理小组确定了积极进攻的投资策略,将基金资产主要配置在成长性行业,如金融、地产、消费、资源,并根据上市公司的景气度和估值水平积极进行调整,取得了一定的绩效,基金净值平稳增长并大幅超越比较基准。

  报告期内,股票市场表现较好的资产类是有色金属,品牌消费品和商业。相对而言,本基金在食品饮料和商业零售上配置力度不够,上半年的净值增长仍然不十分理想。

  (四)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简要展望

  今年一月至五月股票市场基本上处于单边上扬状态,进入六月后,市场有较强的调整要求,股票再融资和IPO的金额和速度是影响行情的主要因素。目前的扩容步伐快于投资者的预期,使得股指短期难以继续大幅上扬,同时A股公司的估值水平与H股接近的趋势已越来越明朗,抑制了市场的投机情绪,但我们认为调整的主要表现形式是结构调整和个股分化,而非股指的大幅下跌,毕竟A股市场进入上升周期成为多数投资者的共识,股权分置改革的实施和人民币升值的大趋势有利于中国股市长期走牛。

  我们认为,成长和并购是今年行情的主线。对于前景明朗、估值偏低的成长股,每次下跌都是买进的机会。我们依然坚定看好金融、消费及服务业。此外,拥有核心竞争力的自主创新类企业的股票也会有良好表现。经历过短暂调整后的市场将更为健康和理性。

  我们会加倍努力,用持续的净值增长和现金分红回报投资者对我们的信任和支持。

  第五节 托管人报告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长城久恒平衡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长城久恒平衡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托管长城久恒平衡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长城久恒基金)。

  本报告期,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长城久恒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依法安全保管了基金财产,按规定如实、独立地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本基金运作情况报告,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本报告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本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长城久恒基金投资运作方面进行了监督,对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的复核,发现个别监督指标不符合基金合同约定并及时通知了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在合理期限内进行了调整,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未造成损害。

  由长城久恒基金管理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编制,并经本托管人复核审查的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第六节 财务会计报告

  (一)长城久恒半年度会计报表 (未经审计)

  1、 长城久恒2006年6月30日及2005年12月31日的比较式资产负债表

  

  

  2、长城久恒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比较式经营业绩表

  单位:人民币元

  

  3、长城久恒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比较式收益分配表

  单位:人民币元

  

  4、长城久恒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比较式净值变动表

  单位:人民币元

  

  (二)长城久恒半年度会计报表附注

  1、基金的基本情况

  基金募集申请的核准机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核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3】 97号

  核准名称:长城久恒平衡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管理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2003年10月31日

  合同生效日基金份额总额:1,284,133,805.81份

  2、本报告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本报表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上年度会计报表相一致。

  (2)主要税项:

  ①营业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1998〕55号、财税〔2001〕61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问题的通知》和财税(2002)128号文《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规定: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营业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4)78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征策的通知》,自2004年1月1日起,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继续免征营业税。

  ②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1998〕55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问题的通知》规定:对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4)78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征策的通知》,自2004年1月1日起,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继续免征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税〔2005〕103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价方式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收入,暂免征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③印花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128号文《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规定,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按照2%。的税率征收印花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5〕11号的规定,自2005年1月24日起买卖股票印花税率为0.1%。

  根据财税〔2005〕103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因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而发生的股权转让,暂免征收印花税。

  ④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128号文《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规定:对基金取得的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储蓄存款利息收入,由上市公司、发行债券的企业和银行在向基金支付上述收入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5〕102号文《关于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的通知》及财税〔2005〕107号文《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自2005年6月13日起,对证券投资基金从上市公司分配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扣缴义务人在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时,减按50%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根据财税〔2005〕103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价方式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收入,暂免征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3、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和更正金额。

  4、关联方关系及交易

  (1)关联方关系

  

  (2)关联方交易

  i)本基金通过关联人席位进行的交易

  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本基金对关联方席位交易佣金的计算方式及佣金比率与其他非关联方交易佣金的计算方式及佣金比率一致。

  **佣金协议的服务范围:

  除进行证券交易外,还包括佣金收取方为本基金提供的证券投资研究成果和市场信息服务。

  ii)本基金提取的关联方报酬

  

  iii)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iv)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的主要股东—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在本报告期末持有本基金份额为39,431,388.01份,占基金总份额的比例为10.38%。

  其它关联方本期末及上期末、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期末未持有本基金份额。

  v)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

  

  vi)从关联方取得的利息收入

  

  vii)本报告期内无关联方关系发生变化。

  5、本报告期内流通转让受到限制的基金资产

  本基金截至2006年6月30日止因参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获配新股而持有的流通转让受限制的股票情况如下:

  

  6、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内,无或有事项。

  7、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内,无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第七节 投资组合报告

  (一)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二)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三)期末按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明细

  

  注:1、以上股票名称以2006年6月30日公布的股票简称为准。

  2、投资者欲了解本报告期末基金投资的所有股票明细,应阅读登载于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ccfund.com.cn)的半年度报告正文。

  (四)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1、本报告期内累计买入价值占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以上的股票明细如下:

  

  2、本报告期内累计卖出价值占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以上的股票明细如下:

  

  

  3、本基金报告期内买入股票总成本和卖出股票总收入:

  

  (五)按券种分类的债券组合

  

  (六)基金投资前五名债券明细

  

  (七)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本报告期内需说明的证券投资决策程序

  本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过公开谴责、处罚。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未有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股票。

  2、其他资产的构成

  

  3、本基金报告期末未持有可转换债券。

  4、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权证投资情况:

  

  第八节 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持有人结构

  

  

  第九节 基金份额变动

  

  第十节 重大事件揭示

  (一)本报告期未举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二)经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股东会2006年第一次会议通过,选举陆妍女士担任公司董事,选举刘杉先生担任公司独立董事,选举田德良先生担任公司监事。监管部门对以上任命无异议;

  (三)本基金管理人、基金资产、托管业务本期间无重大诉讼事项;

  (四)本基金管理人、托管人办公地址本期间无变更;

  (五)本基金投资策略本期间无改变;

  (六)本基金分别于2006年2月9日、3月9日、3月31日、4月11日、5月11日、6月8日、6月30日进行了七次收益分配,每10份基金份额分别派发现金红利0.3元、0.2元、0.3元、0.4元、0.5元、0.6元、0.7元,本报告期每10份基金份额共分红3.00元,本基金成立至今每10份基金份额累计分红3.60元;

  (七)本基金会计事务所本期间无变更;

  (八)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涉及托管业务机构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本期间内未受到任何处罚;

  (九)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专用交易席位的有关情况

  1、股票、债券及回购、权证交易量

  

  2、支付佣金

  

  3、报告期内租用证券公司席位未发生变更。

  (十)其他重要事项

  1、2006年1月7日本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刊登《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更换公司信息披露负责人的公告》,彭洪波先生担任我公司信息披露负责人,李建中先生不再担任我公司信息披露负责人。

  2、2006年1月21日本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刊登《长城久恒平衡型证券投资基金季度报告(2005年第4季度)》。

  3、2006年2月6日本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刊登《长城久恒平衡型证券投资基金第四次分红公告》。

  4、2006年2月25日本公司在证券时报刊登《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更换基金经理的公告》,杨毅平先生任“长城久恒平衡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韩刚先生不再兼任“长城久恒平衡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5、2006年3月1日本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刊登《长城久恒平衡型证券投资基金第五次分红公告》。

  6、2006年3月27日本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刊登《长城久恒平衡型证券投资基金第六次分红公告》。

  7、2006年3月31日本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刊登《长城久恒平衡型证券投资基金二○○五年年度报告摘要》。

  8、2006年4月6日本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刊登《长城久恒平衡型证券投资基金第七次分红公告》。

  9、2005年4月19日本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刊登《长城久恒平衡型证券投资基金季度报告(2006年第1季度)》。

  10、2006年5月8日本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刊登《长城久恒平衡型证券投资基金第八次分红公告》。

  11、2006年6月5日本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刊登《长城久恒平衡型证券投资基金第九次分红公告》。

  12、2006年6月14日本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刊登《长城久恒平衡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

  13、2006年6月27日本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刊登《长城久恒平衡型证券投资基金第十次分红公告》。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六年八月二十八日

  基金管理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间:2006年1月1日至6月30日

  长城久恒平衡型证券投资基金

  200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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