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中期报告摘要摘自中期报告全文,报告全文同时刊载于www.sse.com.cn。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中期报告全文。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中期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2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2.1 基本情况简介
2. 2 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2.2.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2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3 国内外会计准则差异
□适用√不适用
§3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3.1 股份变动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3.2 股东数量和持股情况
单位:股
3.3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4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4.1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
√适用□不适用
附注:公司实施2005年度激励方案,发放激励基金从二级市场购买公司股票。
§5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4,148.70万元,主营业务利润1,555,67万元,分别比上年同期减少了42.51%和26.3%;房屋销售实现收入3,447.46万元,比去年同期减少2,970.16万元,减少46.28%。原因是上半年收入来源于尾盘销售,在建项目处于施工期未进入销售阶段;物业出租及车场经营业务收入701.25万元,比去年同期减少收入67.63万元,减少8.80%。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净利润536.54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2.50%,主要来源于证券投资收益和其他业务利润。虽然上半年公司房地产销售收入出现大幅下降,但得益于国内证券市场行情回暖,公司证券投资收益(含短期投资跌价准备的冲回)实现税前利润496.79万元,比去年同期的-286.26万元增加783.05万元。此外,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南珠江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本期终止与广大环球合作项目收到的补偿费600万元,扣减应交税金后产生其他业务利润567万元。
项目开发方面:(1)长沙珠江花城项目。该项目首期工程已全部封顶,主体部分工程顺利通过验收;小区会所、道路和园林景观等工程于5月份相继开工;以精装修房与园林景观为产品核心价值,制定了首期项目营销方案并开始实施,计划9月正式开盘销售;项目二期工程目前仍处于等待报建阶段,具体开工时间将会较原计划滞后。(2)金盛项目。公司上半年主营业务利润主要来源于金盛项目的尾盘销售。金盛大厦项目上半年结算销售收入2,906.48万元,实现利润1,083万元。现金盛大厦项目销售工作已基本完成,仅剩5套单位。目前正办理项目各单项验收工作。(3)赤岗项目。该项目已经于7月5日奠基并正式开工建设,该项目占地面积7,875㎡,容积率5.96,总建筑面积56,285㎡,可售面积54,239㎡,预计2007年中期开盘销售。(4)珠江新城项目。报告期内,公司履行完成了2005年底与广州合富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广州宏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三方所签署谅解备忘录约定事项在法律事务层面上的各项工作,现正全力完善项目用地手续。同时针对市场的实际情况和新出台的调控政策,开展项目前期市场调研和项目规划,为该项目的启动做好准备。
2006年,政府加大了对房地产行业的宏观调控力度,“国六条”和“九部委意见”相继出台,广州市相关实施细则也在制定中。公司将在认真学习领会政策精神基础上,结合在建、拟建项目情况,对公司经营的当前和未来形势作必要的分析评估,把握好项目开发的节奏和时机,提高防范风险的能力,最大限度规避政策风险和市场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股权分置改革,步入了新的历史发展时期。通过此次股改,实现了非流通股东和流通股股东在利益上的一致;公司的宣传使广大投资者对公司的核心价值有了全新的认识和了解,股改后股价持续上扬证明了投资者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同时,公司的治理水平和资源配置能力也迈上一个新的台阶,公司可以抓住资本市场创新发展的重大机遇,实现快速发展。
5.1 主营业务分行业、产品情况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中: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金额0元人民币。
5.2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收入都在广州实现。
5.3 对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经营业务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5.4 参股公司经营情况(适用投资收益占净利润10%以上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5.5 主营业务及其结构与上年度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5.6 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毛利率)与上年度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5.7 利润构成与上年度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分析
□适用√不适用
5.8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5.8.1 募集资金运用
□适用√不适用
5.8.2 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5.9 董事会下半年的经营计划修改计划
□适用√不适用
5.10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说明
□适用√不适用
5.11 公司管理层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意见”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5.12 公司管理层对会计师事务所上年度“非标意见”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6 重要事项
6.1 收购、出售资产及资产重组
6.1.1 收购或置入资产
□适用√不适用
6.1.2 出售或置出资产
□适用√不适用
6.1.3 自资产重组报告书或收购出售资产公告刊登后,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对报告期经营成果与财务状况的影响
□适用√不适用
6.2 担保事项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6.3 重大关联交易
6.3.1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
6.3.2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中: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提供资金的发生额-47,392,520.65元人民币,上市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提供资金的余额0元人民币。
6.4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不适用
1、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2、已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在报告期内的进展
(1)公司与广州合富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富公司”)、广州宏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瀚公司”)相关诉讼案件,在报告期内均已撤诉以和解方式结案。
(2)广州市越秀区蔬菜食品公司诉本公司大北市场拆迁、回迁纠纷一案,涉及标的931.9万元。该案于2005年1月16日由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作出(2004)越分民三初字第475号的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① 本公司于该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10日内向蔬菜公司支付从2000年1月28日至该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止的逾期回迁补偿费(按每月12万元计);从该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次日起,本公司按上述标准逐月支付逾期回迁补偿费给蔬菜公司;② 本公司应于该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10日内向蔬菜公司支付从2000年1月28日起至该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止逾期给付延期回迁补偿费的滞纳金(以每日4,000元的5%。计);③ 驳回蔬菜公司其它诉讼请求。本案受理费59,017元,本公司承担37,067元,蔬菜公司承担21,950元。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了上诉,2006年6月2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05)穗中法民四终字第245号民事判决书,第一项改判为:本公司应于该判决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蔬菜公司支付从2000年1月28日至该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止的逾期回迁补偿费(按每月12万元计);从该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次日起至本公司安排蔬菜公司回迁之日止,本公司按上述标准逐月支付逾期回迁补偿费给蔬菜公司;其余两项仍维持原判决。
目前,本公司正与蔬菜公司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展开协商,力求以事实为依据,通过和解的方式以较低的补偿解决此案,最大限度降低公司的损失。
6.5 其他重大事项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2006年上半年资金被占用情况及清欠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
2006年下半年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清欠方案实施时间表
□适用√不适用
6.6 原非流通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做出的特殊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注:特殊承诺指股权分置改革时作出的除法定承诺之外的其他承诺。
6.7 未股改公司的股改工作时间安排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未股改公司已承诺股改但未能按时履行的具体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7 财务报告
7.1 审计意见
7.2 披露比较式合并及母公司的利润表(报表附后)
7.3 报表附注
7.3.1 本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
7.3.2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子公司广州侨兴房产开发有限公司2006年6月28日经营期限届满,已进入法定清算程序,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广州珠江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郑暑平
二○○六年八月二十八日
利润表
2006年1-6月
编制单位: 广州珠江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法定代表人:郑暑平 主管会计负责人:廖晓明 会计机构负责人:朱渝梅
广州珠江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中期报告摘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