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本半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本基金的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06年8月25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财务会计报告、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财务资料未经审计师审计。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半年度报告正文。
一、基金简介
(一)基金基本资料
基金简称:博时增长
基金前端收费交易代码:050001
基金后端收费交易代码:051001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02年10月9日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1,561,226,096.26份
投资目标:分享中国经济和资本市场的高速成长,谋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长。
投资策略:本基金采用兼顾风险预算管理的多层次复合投资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价值增长线
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低风险品种,以在风险约束下期望收益最大化为核心,在收益结构上追求下跌风险有下界、上涨收益无上界的目标,其长期投资的单位风险下收益(夏普率)大于股票、小于国债。
(二)基金管理人
基金管理人名称: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李全
联系电话:0755-83169999
传 真:0755-83195140
电子邮箱:service@bosera.com
(三)基金托管人
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简称“中国建设银行”)
信息披露负责人:尹东
联系电话:010-67595104
传 真:010-66275865
电子邮箱:yindong@ccb.cn
(四)基金管理人网址和半年报置备地点
管理人互联网网址:http:// www.bosera.com
半年度报告置备地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处
二、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一)主要财务指标
上述财务指标采用的计算公式,详见证监会发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号《主要财务指标的计算及披露》。
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开放式基金的申购赎回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二)基金净值表现
1、历史各阶段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净值累计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变动情况的比较图
3、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的构建以及再平衡过程
基金管理人通过自身的投资管理与风险管理,创造出一条随时间推移呈现非负增长态势的安全收益增长轨迹,简称价值增长线,并力争使基金份额资产净值高于价值增长线水平。
价值增长线按固定周期(按日历计算的每180天)进行调整,每期期初按照上期基金份额资产净值增长率的一定比率(提升率)和上期期末日的价值增长线水平来确定本期期末日的价值增长线水平,本期内任意一天的价值增长线水平由上期期末和本期期末的价值增长线水平线性插值计算得出。如果当期基金分红,则分红除权日之后(含分红除权日当日),价值增长线水平扣除分红额度向下调整。如果上期基金份额资产净值为零增长或负增长,则本期价值增长线保持上期期末水平。价值增长线从本基金开放日起计算,第一期价值增长线水平固定为0.900元。
三、管理人报告
(一)基金管理人和基金经理简介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1998]26号文批准设立。公司股东为金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广厦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1亿元人民币。
肖华先生,1965年出生,硕士学历。1993年获工学硕士学位。1993至1994年在宝安集团从事项目管理。1994年至1999年历任君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项目经理、投资部经理、基金部经理、上海申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任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主管投资)。2000年5月至2002年5月任基金同盛基金经理。2002年5月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基金管理部部门经理。2002年10月起担任博时价值增长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二)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情况说明
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其各项实施细则、《博时价值增长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取信于市场、取信于社会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管理符合有关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个别监督指标在个别时点被动偏离有关规定时,基金管理人在合理期限内进行了调整,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未造成损害。
(三)本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
截止2006年6月30 日,本基金份额累计净值为1.684元。在报告期内,本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为38.76%,同期上证指数增长率为44.02%。
1、基金管理回顾
报告期内,在股市赚钱效应逐渐显现及投资者对宏观经济良好预期的情况下,新的投资者不断加入,使得市场出现少有的持续上涨势头;食品行业,有色金属行业以及商业类股出现了70%以上的涨幅;针对房价上涨过快的宏观调控,对房地产类股票产生了影响,在二季度出现了调整,涨幅落后指数;汽车行业走出低谷期,轿车销售持续增长,对汽车类股提供了支持,涨幅超过指数,对净值增长作出了贡献;高油价继续压制着航空业的发展,航空类股涨幅远落后指数,拖累了净值。
2、基金管理展望
未来的市场预期,在股改完成后,全流通的证券市场逐渐成为资源配置的有效场所,卖方由于利益驱动,更倾向于对市场展示其有价值的一面,作为市场的买方,我们在投资时将采取更谨慎的态度。
人民币的长期升值趋势比较明显,有益于房地产行业发展,针对房地产的宏观调控,有益于房地产业的整合,我们看好这个行业中的优势企业,相信它们能够获得更大的市场份额,给投资者带来回报。
轿车作为消费升级的主导产品进入了较快的发展期,相信自主品牌轿车市场将经历由怀疑到逐渐认可并看好的阶段,因此继续看好具有优势地位的汽车企业。
在其他行业中,我们看好受益于国家农业政策扶持的优势企业。
四、托管人报告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博时价值增长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博时价值增长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托管博时价值增长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博时价值增长基金)。
本报告期,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博时价值增长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依法安全保管了基金财产,按规定如实、独立地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本基金运作情况报告,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本报告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本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博时价值增长基金投资运作方面进行了监督,对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的复核,发现个别监督指标不符合基金合同约定并及时通知了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在合理期限内进行了调整,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未造成损害。
由博时价值增长基金管理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编制,并经本托管人复核审查的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五、财务会计报告
(一)基金半年度会计报表(未经审计)
1、博时价值增长证券投资基金资产负债表
单位:人民币元
2、博时价值增长证券投资基金经营业绩表
2006年1月1日至2006年6月30日止期间 单位:人民币元
3、博时价值增长证券投资基金收益分配表
2006年1月1日至2006年6月30日止期间 单位:人民币元
4、博时价值增长证券投资基金净值变动表
2006年1月1日至2006年6月30日止期间 单位:人民币元
(二)会计报表附注
1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a) 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为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期会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2006年1月1日至2006年6月30日。
(b)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c)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
本基金的记账基础为权责发生制。除股票投资、债券投资和权证投资按市值计价外,所有报表项目均以历史成本计价。
(d)基金资产的估值原则
(i) 股票投资
上市交易的股票按其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市场交易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无交易的,以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收盘价估值。首次公开发行但未上市的股票,按成本估值;由于配股和增发形成的暂时流通受限制的股票,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同一股票的市场交易收盘价估值。
(ii)债券投资
证券交易所市场实行净价交易的国债按其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市场交易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无交易的,以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收盘价估值。证券交易所市场未实行净价交易的企业债券及可转换债券按估值日收盘价减去债券收盘价中所含的债券应收利息得到的净价估值;估值日无交易的,以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收盘价减去债券收盘价中所含的债券应收利息得到的净价估值。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和未上市流通的债券按成本估值。
(iii)权证投资
从获赠确认日起到卖出日或行权日止,上市交易的权证投资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该权证投资的市场交易收盘价估值;未上市交易的权证投资(包括配股权证)按公允价值估值。
(iv)实际投资成本与估值的差异计入“未实现利得/(损失)”科目。
(v)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值,基金管理人应根据具体情况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价格估值。
(e)证券投资基金成本计价方法
(i) 股票投资
买入股票于成交日确认为股票投资。股票投资成本按成交日应支付的全部价款入账。收到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由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现金对价,于股权分置方案实施复牌日冲减股票投资成本。
卖出股票于成交日确认股票差价收入/(损失)。出售股票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于成交日结转。
(ii)债券投资
买入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债券于成交日确认为债券投资;买入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于实际支付价款时确认为债券投资。债券投资按成交日应支付的全部价款入账,其中所包含债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作为应收利息单独核算,不构成债券投资成本。
买入贴息债券视同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的附息债券,根据其发行价、到期价和发行期限按直线法推算内含票面利率后,按上述会计处理方法核算。
卖出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债券于成交日确认债券差价收入/(损失);卖出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于实际收到全部价款时确认债券差价收入/(损失)。出售债券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结转。
(iii)权证投资
获赠权证(包括配股权证)在确认日,按持有的股数及获赠比例计算并记录增加的权证数量。本基金至今尚未发生主动投资权证的交易。
(f) 收入的确认和计量
股票差价收入/(损失)于卖出股票成交日按卖出股票成交总额与其成本和相关费用的差额确认。
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债券差价收入/(损失)于卖出成交日确认;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差价收入/(损失)于实际收到全部价款时确认。债券差价收入/(损失)按应收取全部价款与其成本、应收利息和相关费用的差额确认。
权证差价收入于卖出权证成交日按卖出权证成交总额与其相关费用的差额确认。
债券利息收入按债券票面价值与票面利率或内含票面利率计算的金额扣除适用情况下应由债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在债券实际持有期内逐日计提。
存款利息收入按存款的本金与适用利率逐日计提。
股利收入按上市公司宣告的分红派息比例计算的金额扣除由上市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于除息日确认。
(g)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1.50%的年费率逐日计提。
本基金的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5%的年费率逐日计提。
卖出回购证券支出按融入资金额及约定利率,在回购期限内采用直线法逐日计提。
(h)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的基金份额总额。每份基金份额面值为1.00元。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
(i) 未实现利得/(损失)
未实现利得/(损失)包括因投资估值而产生的未实现估值增值/(减值)和未实现利得/(损失)平准金。
未实现利得/(损失)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未实现利得/(损失)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未实现利得/(损失)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
(j) 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未分配基金净收益/(累计基金净损失)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并于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基金净收益/(累计基金净损失)。
(k)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本基金收益以现金形式分配,其中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分红除息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场内基金份额持有人只能选择现金分红。基金收益分配每年至少一次,至多六次。基金当期收益先弥补前期亏损后,方可进行当期收益分配。基金每次收益分配比例最低不低于已实现收益的60%。
经宣告的拟分配基金收益于分红除权日从持有人权益转出。
2 重大关联方关系及关联交易
(a)关联方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发起人、基金管理人、
基金注册登记人、基金销售机构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基金代销机构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金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基金代销机构
广厦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a)通过关联方席位进行的证券交易及交易佣金
上述佣金按市场佣金率计算,以扣除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收取,并由券商承担的证券结算风险基金后的净额列示。
该类佣金协议的服务范围还包括佣金收取方为本基金提供的证券投资研究成果和市场信息服务。
(c)基金管理人报酬
支付基金管理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基金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1.5%的年费率计提(附注15),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基金管理人报酬=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1.5% / 当年天数。
本基金在本期需支付基金管理人报酬19,516,717.23元(2005年同期:14,210,884.78元)。
(d)基金托管费
支付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的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5%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基金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5% / 当年天数。
本基金在本期需支付基金托管费3,252,786.20元(2005年同期:3,104,985.11元)。
(e)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由此产生的利息收入
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保管,并按银行间同业利率计息。基金托管人于2006年6月30日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为4,367,301.19元(2005年同期:64,884,477.31元),本期由基金托管人保管的银行存款产生的利息收入为505,176.50元(2005年同期:524,501.01元)。
(f)与关联方通过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内没有与关联方通过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含回购)交易。
(g)本报告期内,关联方未持有基金份额。
3 流通受限制不能自由转让的基金资产
(a)依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和《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试行询价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等文件的规定,基金通过网下询价认购的新股,在新股上市后的约定期限内不能自由转让,通过网下申购的增发新股则根据参与申购对象的性质确定所获配股票的流通日期。本基金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的新股如下:
(b)本基金截至2006年6月30日止持有以下因股权分置改革而暂时停牌的股票,这些股票将在上市公司完成与流通股股东的沟通协商程序后或在股权分置改革规定的程序结束后复牌:
六、投资组合报告
(一)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二)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三)报告期末按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前十名的股票明细
投资者欲了解本报告期末基金投资的所有股票明细,应阅读登载于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的半年度报告正文。
(四)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1、报告期内买入的前二十名股票明细
2、报告期内卖出的前二十名股票明细
3、报告期内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单位:元
(五)报告期末按券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六)报告期末按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明细
(七)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2、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3、基金的其他资产包括:交易保证金679,504.04元,应收证券清算款4,203,781.06元,应收申购款521,553.61元,应收利息5,648,879.31元,应收股利2,471,221.44元,应收新股申购款1,680,000.00元;
4、本基金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报告期内本基金被动持有权证投资的明细:
6、报告期内本基金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由于四舍五入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七、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和持有人结构(截止2006年6月30日)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
(二)基金持有人结构
八、基金份额变动
九、重大事件揭示
(一)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业务、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在本报告期内没有发生诉讼事项;
(二)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副总经理杨光启先生离任,相关公告已于2006年5月13日分别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
(三)2006年1月21日,我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博时价值增长证券投资基金季度报告2005年第4号》;
(四)2006年3月31日,我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博时价值增长证券投资基金2005年年度报告摘要》;
(五)2006年4月14日,我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提升博时价值增长证券投资基金价值增长线的公告》;
(六)2006年4月19日,我公司在三大证券报上公告了《博时价值增长证券投资基金季度报告2006年第1号》;
(七)2006年4月21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博时价值增长证券投资基金第五次分红公告》,每10份基金单位派发现金收益0.50元;
(八)2006年5月24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博时价值增长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九)2006年6月3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所管理的部分证券投资基金运用基金财产投资资产支持证券的公告》;
(十)2006年6月29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开放式基金代销机构的公告》;
(十一)本基金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证券投资基金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基字[1998]29号)的有关规定要求,我公司在比较了多家证券经营机构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研究水平后,向多家券商租用了基金专用交易席位,本报告期通过各证券经营机构的席位买卖证券的交易量及支付的佣金如下:
1、股票、债券及权证交易量(2006年1月1日至2006年6月30日)
1、支付佣金(2006年1月1日至2006年6月30日)
3、证券公司席位的变更情况
本基金在报告期内没有新增或取消证券公司席位的情况发生。
十、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批准博时价值增长证券投资基金设立的文件
2、《博时价值增长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博时价值增长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4、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和公司章程
5、博时价值增长证券投资基金各年度审计报告正本
6、报告期内博时价值增长证券投资基金在指定报刊上各项公告的原稿
存放地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处
查阅方式: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免费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复印件
投资者对本报告书如有疑问,可咨询本基金管理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010-65171155
全国客服电话:95105568
本基金管理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6年8月28日
基金管理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博时价值增长证券投资基金
200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