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 2006-08-28 00:00

 

  证券代码:600856         证券简称:长百集团        公告编号:临2006-019

  长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股权分置改革的方案为:非流通股股东为其持有的非流通股份获得上市 流通权向流通股股东执行对价安排,以公司现有流通股本85,914,832股为基数,用资本公积金向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转增股本,流通股每10股获得6.06343股的转增股份。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A股股权登记日为2006年8月29日

  ●除权日:2006年8月30日

  ●复牌日:2006年8月31日,本日股价不计算除权参考价、不设涨跌幅度限制

  ●自2006年8月31日(与复牌日相同)起,公司股票简称改为“G长百”,股票代码“600856”保持不变

  一、通过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相关股东会议情况

  长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已经2006年8月21日召开的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公告刊登在8月22日的《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内容

  1、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简介

  公司以现有流通股本85,914,831股为基数,用资本公积金向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转增股本,非流通股股东以此获取上市流通权。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将获得6.06343股的转增股份。流通股东获得的转增股份总数为52,093,858股。

  2、方案实施的内容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方案实施为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将获得6.06343股的转增股份。

  3、对价安排执行情况

  

  三、股权登记日和对价股份上市日

  1、股权登记日:2006年8月29日

  2、除权日:2006年8月30日

  3、对价股份上市日:2006年8月31日,本日股价不计算除权参考价、不设涨跌幅度限制。

  四、证券简称变更情况

  自2006年8月31日(与上市日相同)起,公司股票简称改为“G长百”,股票代码“600856”保持不变。

  五、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办法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实施对象为2006年8月29日(股权登记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股权分置改革实施方案的股票对价由上海证券交易所通过计算机网络,根据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每股股东账户的持股数,按每持有10股流通股获得6.06343股转增股份的比例自动计入帐户。每位股东按转增比例计算后不足一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大小排序向股东依次送一股,直至实际送股总数与本次送股总数一致,如果尾数相同者多于余股数,则由电脑抽签派送。

  六、股权结构变动表

  单位:股

  

  七、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流通预计时间表

  

  注1:控股股东承诺:其所持公司原非流通股股份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日后36个月内不上市交易。

  注2:①T日为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完毕之日即股票复牌之日。②对于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未明确表示同意意见的非流通股股东,在本次改革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起至《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规定的非流通股股份禁售期(12个月)届满之日以书面形式向公司要求偿付其在本次股权分置改革中未获得的对价转增股份时,由控股股东按2005年12月31日的每股净资产价格予以收购该等非流通股股东的股份。

  八、其他事项

  1、咨询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1881号(130061)

  电话/传真:0431-8965414/0431-8920704

  2、财务指标变化

  方案实施后公司股东的持股数量和持股比例及公司的股本总数将发生变动(如对价安排执行情况表所示),但公司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净利润等财务指标不会因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实施而发生变化。方案实施后,按公司新股本总数摊薄计算的2005年度每股收益为0.018元。

  九、备查文件

  1、长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

  2、北京市天银律师事务所关于长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3、长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

  4、非流通股股东关于同意参加股权分置改革的声明;

  5、同意参加股权分置改革的非流通股股东的承诺函;

  6、平安证券关于长百集团股权分置改革的保荐意见书及补充保荐意见书;

  7、北京市天银律师事务所关于长百集团股权分置改革的法律意见书及补充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长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六年八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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