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保德信红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200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2006-08-29 00:00

 

  一、 重要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本半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本基金的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06年8月23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期间为2006年3月24日至2006年6月30日。本报告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半年度报告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半年度报告正文。

  二、 基金简介

  (一)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光大保德信红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光大红利

  交易代码:360005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06年3月24日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265,903,387.83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不定期

  (二) 基金投资概况

  基金投资目标:本基金通过对高分红类股票及其他具有投资价值的股票进行投资,为基金资产获取稳定的当期收益和长期增值。

  基金投资策略:本基金为股票型投资基金,强调收益的当期实现与资产的长期增值。高分红类股票及其他具有投资价值的股票是本基金的主要投资对象。基金管理人将充分发挥自身的研究力量,利用公司研究开发的各种数量模型工具,采用科学的投资策略,发现和捕捉市场的机会,实现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的总体资产配置策略如下:

  1. 基金经理在公司开发的多种数量工具支持下,结合市场中各项分析研究结果,对影响中国证券市场的相关因素进行归纳和总结,以求最大可能地预测未来市场的整体变化方向;

  2. 根据对市场变化预测的结果,对各子市场平均收益率进行分析和预测,如股票市场平均股息率、市净率、不同久期的国债收益率等,最终形成投资者的平均收益预期;

  3. 在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根据上述研究分析结果,积极灵活地配置各战略资产的投资比例,同时及时跟踪和深度分析国家的各项政策,对可能出现的特别投资机会领先布局。

  业绩比较基准:75%×上证红利指数+20%×天相国债全价指数+5%×银行活期存款利率。

  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为主动操作的股票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中高风险品种。本基金力争在科学的风险管理的前提下,谋求实现基金财产的安全和增值。

  (三) 基金管理人

  名称: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伍文静

  联系电话:021-33074700-3105

  传真:021-63351152

  电子信箱:wuwj@epf.com.cn

  客户服务电话:021-53524620

  (四) 基金托管人

  名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赵建明

  联系电话:021-62159219

  传真:021-62159217

  电子信箱:zhaojianming@cib.com.cn

  (五) 基金信息披露

  基金半年度报告(正文)查询网址:http://www.epf.com.cn

  基金半年度报告置备地点: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三、 基金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下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申购、赎回基金等各项交易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一) 主要财务指标(未经审计)

  

  (二) 基金净值表现

  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比较表

  

  2、 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备注:

  1、 根据本基金合同第十二条(三)的规定:股票资产占基金净资产不少于60%,最高可达基金净资产90%,其余资产除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1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外,还可投资于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金融工具,包括债券、可转债、央行票据、回购、权证等。另根据基金合同第十二条(八)的规定: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06年3月24日,至本报告期末仍在建仓期内。

  2、 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合同生效未满一年。

  四、 基金管理人报告

  (一) 基金管理人简介

  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保德信”)成立于2004年4月,由中国光大集团控股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美国保德信金融集团旗下的保德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创建,公司总部设在上海,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6亿元,两家股东分别持有67%和33%的股份。公司主要从事基金发起、设立和管理业务,今后,将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为各类投资者提供更多资产管理服务。

  截至2006年6月30日止,光大保德信旗下管理着三只开放式基金,即光大保德信量化核心证券投资基金、光大保德信货币市场基金以及光大保德信红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二) 基金经理简介

  许春茂先生,1974年出生,英国兰卡斯特大学金融学硕士,南京大学经济学学士。曾任北京华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高级投资经理,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助理、高级研究员。2005年加入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光大保德信红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现任光大保德信红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说明:本公司于2006年7月8日发布了“关于光大保德信红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基金经理的公告”,经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三届二次董事会审议批准,由许春茂先生接替吴娜女士担任光大保德信红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三) 基金运作的遵规守信情况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证监会规定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报告期内未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四) 基金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说明

  在2006年上半年,经济增长保持强劲势头,GDP增速达到创纪录的10.9%,固定资产投资上半年累计同比增长达到了31.3%的高位。信贷和货币供应量增长也创出新高,上半年新增人民币信贷已经达到央行全年计划目标的87%,M2同比增速也一度在5月份达到了19.1%的水平,与04年宏观调控前相当。

  在本报告期,国内A股摆脱了多年的下跌与底部震荡走势,在充沛的资金流动性、较低的估值、股改利好、周边市场做多、国际商品价格快速上涨、部分行业盈利转好等多重利好因素下, 走出了一波气势浩荡的上升行情,上证A股在本报告期内,从1163点起步,上涨到了1672点,涨幅达到44%。 但是,进入6月份之后,在宏观紧缩预期加强、商品价格波动、周边市场调整、新股发行加速等利空因素作用下,主要指数呈现顶部震荡格局,个股的波动幅度加大,行业表现差异明显。

  红利基金在2006年3月24日正式成立,在其后的两个月封闭期内,出于谨慎的目的,采取了缓步建仓的保守操作策略。由于股票仓位较低,在股市加速上涨中,基金净值表现落后比较基准。本基金在2006年5月18日打开赎回,由于基金规模变动较大,股票仓位被动放大,恰遇股市开始迅速调整,基金净值波动加大。在股市调整到1500点附近后,我们改变了建仓期内相对保守的操作策略,加大了对消费、电力设备、工程机械、有色金属、电子元器件、基础设施等景气向好或复苏行业内优质公司的配置比例,并试图通过板块、行业之间的相对均衡配置,以及个股的合理选择,来平衡整个组合的防守与进攻需要。 在股市震荡的6月份,本基金业绩表现良好。

  (五) 宏观经济、证券市场、行业走势及投资管理展望

  上半年已经公布的经济数据显示,宏观经济过热的迹象已经比较明显。我们认为,下半年宏观调控将会全面展开,具有针对性的产业调控政策将会逐步推出,土地审批会进一步收紧。而货币政策方面,针对信贷扩张的惩罚性定向票据和窗口指导会延续,此外,小幅加息和进一步提高法定准备金率也是非常可能的选择。

  尽管中央进行调控的决心十分坚决,然而,造成流动过剩和贸易失衡的人民币汇率问题在下半年进展很难加快。在资本和经常项目同时存在巨大顺差的局面下,央行很难在稳定市场利率和避免经济过热间达到平衡。投资和信贷增长的冲动也仅仅是被暂时遏制,随着大型国有银行股份制改革的迅速推进,在利润指标和巨大存贷差的压力下,银行放贷冲动仍难以得到有效抑制。我们预计下半年的投资、信贷和整体经济增长只是稍有回落,GDP增幅应仍然维持在9%-10%的高水平上。

  展望下半年国内证券市场的走势,我们认为在多重利空因素的压制下,国内A股很难再走出今年上半年的单边上涨走势,冲高回落后的区间震荡和一定幅度的下跌是可能性较大的格局。 一方面,国内A股目前的估值水平已经处于合理估值水平上方,与香港和国际市场相比,明显低估的行业已经很少;同时,宏观紧缩的预期,必然会导致市场对与固定资产投资紧密相联的行业的景气度的判断出现分歧;再者,市场供需关系发生较大变化,上半年没有新股发行的宽松氛围,将被密集的新股发行、大盘股的回归或上市,以及非流通股的部分流通所取代;最后,利率和汇率政策的不确定性、地缘政治局势的动荡和国际大宗商品价格的走势,都会造成市场投资氛围的波动。

  虽然我们对下半年整体市场走势持谨慎态度,但是,我们坚持认为国内A股的长期上升趋势依然将得以保持,市场调整的幅度将不会太深。同时,来自于经济结构变化、国家政策导向、区域经济差异、技术与商业运营模式演变等因素所带来的结构性投资机会将依然会丰富多彩。 本基金在一贯坚持的均衡配置的基础上,投资重点向如下四个领域内具有良好分红预期的公司侧重:(1)稳定增长预期的消费类优质公司,如食品饮料、商业零售、医疗保健、景点旅游;(2)具有估值优势的防守性行业,如交通运输、钢铁、电力;(3)具有业绩提升预期和动态估值合理的主题投资领域,如3G、传媒、电力设备、高端机械、电子元器件、计算机软硬件等;(4)新能源、新材料与新的商业运营模式,如太阳能与风电设备、煤化工、新的化工材料等。

  五、 基金托管人报告

  本托管人依据《光大保德信红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与《光大保德信红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自2006年3月24日起托管光大保德信红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称本基金)的全部资产。

  报告期内,本托管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规定,诚信、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义务,不存在损害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报告期内,本托管人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规定,对基金管理人在本基金的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收益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必要的监督、复核和审查,未发现其存在任何损害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本托管人认真复核了本半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认为其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8月23日

  六、财务会计报告

  (未经审计,金额单位若非特别说明均为人民币元)

  (一)基金会计报表(由于本基金合同于2006年3月24日生效,无比较式资产负债表、经营业绩表、收益分配表以及基金净值变动表,特此说明。)

  1、 资产负债表

  

  2、经营业绩表

  

  3、 收益分配表

  

  4、 基金净值变动表

  

  (二)会计报表附注

  1、 基金基本情况

  光大保德信红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系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基金字[2005]206号文《关于同意光大保德信红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设立的批复》的核准,由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发起人向社会公开发行募集,基金合同于2006年3月24日正式生效,首次设立募集规模为532,471,074.61份基金份额。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和注册登记人为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会计报表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1) 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为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2) 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3)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

  本基金的记账基础为权责发生制。除股票投资、债券投资和配股权证按市值计价外,所有报表项目均以历史成本计价。

  (4)基金资产的估值原则

  上市交易的股票按其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市场交易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无交易的,以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收盘价估值。首次公开发行但未上市的股票,按成本估值;由于配股和增发形成的暂时流通受限制的股票,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同一股票的市场交易收盘价估值。

  证券交易所市场实行净价交易的国债按其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市场交易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无交易的,以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收盘价估值。证券交易所市场未实行净价交易的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及可转换债券按估值日收盘价减去债券收盘价中所含的债券应收利息得到的净价进行估值;估值日无交易的,以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收盘价计算所得的净价估值。未上市流通的债券和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按成本估值。

  因持有股票而享有的配股权,从配股除权日起到配股确认日止,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该股票的市场交易收盘价高于配股价的差额估值,计入“配股权证”科目。若市场交易收盘价低于配股价,则估值为零。

  股权分置改革所获得的权证,未上市的权证采用由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商议后的公允价值;已上市权证以估值日证券交易所提供的该权证收盘价估值,该日无交易的,以最近交易日收盘价计算。

  实际投资成本与估值的差异计入“未实现利得/(损失)”科目。

  (3) 证券投资基金成本计价方法

  股票投资

  买入股票于成交日确认为股票投资。股票投资成本按成交日应支付的全部价款入账。

  卖出股票于成交日确认股票差价收入。出售股票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于成交日结转。

  债券投资

  买入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债券于成交日确认为债券投资;买入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于实际支付价款时确认为债券投资。债券投资按成交日应支付的全部价款入账,其中所包含债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作为应收利息单独核算,不构成债券投资成本。

  买入央行票据和零息债券视同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的附息债券,根据其发行价、到期价和发行期限按直线法推算内含票面利率后,按上述会计处理方法核算。

  卖出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债券于成交日确认债券差价收入;卖出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于实际收到全部价款时确认债券差价收入。出售债券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于成交日结转。

  (4) 收入的确认和计量

  股票差价收入于卖出股票成交日按卖出股票成交总额与其成本和相关费用的差额确认。

  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债券差价收入于卖出成交日确认;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差价收入于实际收到全部价款时确认。债券差价收入按应收取全部价款与其成本、应收利息和相关费用的差额确认。

  债券利息收入按债券票面价值与票面利率或内含票面利率计算的金额扣除适用情况下应由债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在债券实际持有期内逐日计提。

  存款利息收入按存款的本金与适用利率逐日计提。

  股利收入按上市公司宣告的分红派息比例计算的金额扣除由上市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于除息日确认。

  买入返售证券收入按融出资金额及约定利率,在证券持有期内采用直线法逐日计提。

  (5) 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1.5%的年费率逐日计提。

  本基金的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5%的年费率逐日计提。

  卖出回购证券支出按融入资金额及约定利率,在回购期限内采用直线法逐日计提。

  (6) 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的基金单位总额。每份基金单位面值为1.00元。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

  (7) 未实现利得/(损失)

  未实现利得/(损失)包括因投资估值而产生的未实现估值增值/(减值)和未实现利得/(损失)平准金。

  未实现利得/(损失)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单位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未实现利得/(损失)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未实现利得/(损失)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

  (8) 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单位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未分配基金净收益/(累计基金净损失)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并于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基金净收益/(累计基金净损失)。

  (9) 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每一基金单位享有同等分配权。本基金收益以现金形式分配,但投资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分红除息日的基金单位净值自动转为基金单位进行再投资。在符合基金分配条件的前提下,基金收益分配每年至少1次,至多5次,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可分配收益的60%。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收益可不分配,年度分配在基金会计年度结束后的4个月内完成;如当年基金成立未满三个月,则不需分配收益。基金当期收益先弥补上一年度亏损后,方可进行当年收益分配。基金当年亏损,则不进行收益分配。基金收益分配后,每基金单位净值不能低于面值。经宣告的基金收益分配方案于分红除权日从持有人权益转出。

  3、 基金主要税项

  (1)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5]11号文《关于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的通知》,自2005年1月24日起,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由原先的2%。调整为1%。。

  (2)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4]78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自2004年1月1日起,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继续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3)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2]128号文《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对基金取得的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储蓄利息收入,由上市公司、债券发行企业及金融机构在向基金派发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储蓄利息收入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5]107号文《关于股息红利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补充通知》的规定,自2005年6月13日起,对证券投资基金从上市公司分配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按照财税[2005]102号文规定,扣缴义务人在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时,减按50%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4、 重大关联方关系及关联交易

  (1) 关联方

  

  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2) 通过关联方席位进行的证券交易及交易佣金

  (a)股票交易

  

  (b) 本报告期无通过关联方席位进行的债券交易

  (c) 债券回购

  

  (d) 权证交易

  

  (e) 交易佣金

  

  本报告期末应付光大证券佣金225,943.62元。

  注:(i)上述佣金按市场佣金率计算,以扣除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收取,并由券商承担的证券结算风险基金后的净额列示。(ii)股票交易佣金为成交金额的1%。扣除证券公司需承担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买(卖)经手费、买(卖)证管费和证券结算风险基金等);证券公司不向本基金收取国债现券及国债回购和企业债券的交易佣金,但交易的经手费和证管费由本基金交纳,其所计提的证券结算风险基金从支付给证券公司的股票交易佣金中扣除。佣金的比率是公允的,符合证监会有关规定。管理人因此从关联方获得的服务主要包括:为本基金提供的证券投资研究成果和市场信息服务。

  (3) 本报告期无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4) 基金管理人报酬

  支付基金管理人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基金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1.5%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日基金管理人报酬=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X 1.5% / 当年天数。

  

  (5) 基金托管费

  支付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5%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基金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X 0.25% / 当年天数。

  

  (6)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由此产生的利息收入

  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管,并按银行间同业利率计息。本报告期末由基金托管人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为37,374,515.94元,期间产生的利息收入为286,205.72元

  (7)关联方持有基金份额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主要股东及其控制的机构截至2006年6月30末均未持有本基金份额。

  1、 流通受限制不能自由转让的基金资产

  截至2006年6月30日止,由于认购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而持有的流通受限制股票情况如下:

  

  七、投资组合报告

  (一)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二)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三) 按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大股票明细

  

  投资者欲了解本报告期末基金投资的所有股票明细,应阅读登载于本基金管理人网站的半年度报告正文。

  (四)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1、 累计买入价值占期末基金资产净值比例超过百分之二的股票明细

  

  2、累计卖出价值前二十名的股票明细

  

  3、报告期内买入股票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五)按券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六)按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明细

  

  (七)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受到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3、 其他资产构成:

  

  4、 报告期末本基金无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 报告期末本基金无权证投资,报告期间权证投资见下表:

  

  6、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投资资产支持证券。

  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持有人结构

  

  九、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十、重大事件揭示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本报告期内未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本报告期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无重大人事变动。

  (三)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本报告期内未发生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四)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内的投资策略未发生改变。

  (五)基金收益分配事项: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内未发生基金收益分配。

  (六)基金改聘为其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报告期内基金未有改聘为其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七)基金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监管部门稽查或处罚的情形: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未有受监管部门稽查或处罚的情形发生。

  (八)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专用交易席位的有关情况:

  1、 报告期内租用各证券公司席位进行的股票成交量统计

  

  2、 报告期内租用各证券公司席位进行的债券和债券回购成交量统计:

  

  3、 报告期内租用证券公司席位的变更情况:

  2006年3月,新增光大证券和平安证券席位。

  2006年6月,新增中信建投证券和银河证券席位。

  (九)其他在报告期内发生的重大事件(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本基金管理人公司网站上):

  1、 2006年2月6日,基金管理人刊登《光大保德信红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光大保德信红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摘要、《光大保德信红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光大保德信红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2、 2006年2月9日,基金管理人刊登《关于光大保德信红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增中国光大银行、交通银行、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3、 2006年3月9日,基金管理人刊登《光大保德信红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延长募集期公告》,募集期延长至2006年3月17日。

  4、 2006年3月25日,基金管理人刊登《光大保德信红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06年3月24日生效。

  5、 2006年3月31日,基金管理人刊登《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光大保德信红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业务的公告》。

  6、 2006年5月18日,基金管理人刊登《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光大保德信红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赎回业务的公告》。

  7、 2006年6月28日,基金管理人刊登《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在2006年6月30日至2006年7月30日止的正常交易日,凡购买本基金的投资者(仅适用于前端收费)均享受正常申购费率6折的优惠。

  (十)报告期后至半年报披露日期间发生的重大事件:

  1、 2006年7月8日,基金管理人刊登《关于光大保德信红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基金经理的公告》,经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三届二次董事会审议批准,由许春茂先生接替吴娜女士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2、 2006年7月22日,基金管理人刊登《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新增代销机构的公告》,自2006年7月22日起招商银行代理销售本基金。

  3、 2006年7月27日,基金管理人刊登《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光大保德信红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2006年度第一次分红公告》,每10份基金份额派发现金红利0.4元,权益登记日为2006年8月2日。

  十一、备查文件目录

  (一)本基金备查文件目录

  1、 中国证监会批准光大保德信红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设立的文件

  2、 光大保德信红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 光大保德信红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4、 光大保德信红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5、 光大保德信红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法律意见书

  6、 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公司章程

  7、 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和营业执照

  8、 报告期内光大保德信红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在指定报刊上披露的各项公告

  9、 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文件

  (二)存放地点及查阅方式

  1、 查阅地址:中国上海市延安东路222号外滩中心大厦46-47层

  2、 网址:http://www.epf.com.cn

  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6年8月29日

  光大保德信红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200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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