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价上涨 G苏阳光要撤回流通股回购案
[□本报记者 袁小可] 2006-08-29 00:00

 

  □本报记者 袁小可

  

  备受市场关注G苏阳光流通股回购申请方案,未等到证监会审批结束,却由G苏阳光自己提出了撤回申请。股价“具有内在支撑”,成为公司申请的理由所在。截至昨日,G苏阳光股票收于5.11元,已远远超过3元的拟定回购价。

  今年年初,G苏阳光股价一度处于低谷,公司表示,目前公司股价已被市场严重低估,目前的股价表现不能真实反映公司的基本面情况,有损包括公司中小投资者在内的全体股东利益和公司的市 场形象,为此,公司拟以略低于净资产价格进行股份回购,以提升公司每股收益,提升公司的整体估值水平。

  2月24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议案、减少注册资本议案及修改公司章程议案》。根据回购议案,在G苏阳光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国证监会对回购备案无异议、回购报告书刊登后的首个交易日起六个月内,G苏阳光将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不超过3000万社会公众股,然后依法予以注销。回购股份的价格参照公司经营状况和每股净资产,以公司2005年度第三季度每股净资产2.46元为参照,此次回购价格最高不超过3元/股。在回购期内若送股、转增股本或现金分红,则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价格及数量上限。3月1日,G苏阳光向中国证监会提出《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的申请》。

  8月18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二次反馈意见通知书》。G苏阳光表示,根据通知书及《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的补充财务顾问意见》,公司认为,随着公司基本面的逐步改善、业绩大幅增长和太阳能新能源业务的开发,使得公司股价有了内在的支撑,近四个月来已经远远超过回购价格3元,目前已不具备实施股份回购的条件,继续提出回购申请也无实际意义。

  基于此,G苏阳光董事会决定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的申请》,不再实施股份回购,并请求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撤回事宜。

  研究员分析认为,国内回购流通股对股价的拉抬作用有限,股价上涨的关键,更多地取决于公司基本面的变化,今年上半年,G苏阳光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22483.43 万元,同比增长7.67%,净利润5953.48 万元,同比增加42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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