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办景顺长城新兴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的公告
[] 2006-08-29 00:00

 

  景顺长城新兴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称“本基金”)是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基金字【2006】89号文批准向社会公开募集,基金合同于2006年6月28日起生效的契约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为了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自2006年9月1日起正式推出本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计划”。“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是申购业务的一种方式,投资者可通过向代销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代销机构于约定扣款 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投资者在办理“定期定额投资计划”的同时,仍然可以进行本基金的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现就该业务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投资者范围

  本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计划”适用于符合《景顺长城新兴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规定的投资者。

  二、适用基金

  适用于景顺长城新兴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60108)。 

  三、办理场所

  自2006年 9 月 1 日起,投资者可以到中国光大银行如下地区的所有网点办理“定期定额投资计划”业务申请:北京、哈尔滨、深圳、上海、青岛、大连、长春、重庆、广州、昆明、武汉、烟台、海口、厦门、福州、成都、苏州、沈阳、宁波、合肥、太原、天津、南京、郑州、杭州、济南、西安、长沙、南宁、石家庄。客户还可通过中国光大银行网上银行渠道及电话银行渠道自行办理此业务。

  其他代销机构根据实际需要也将适时开通,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将及时予以公告。

  四、申请方式

  1.凡申请办理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计划"的投资者须首先开立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已开户者除外),具体开户程序请遵循中国光大银行的规定;

  2.已开立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帐户的投资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业务凭证,到中国光大银行各营业网点或通过网上银行渠道及电话银行渠道申请办理此业务,具体办理程序遵循中国光大银行的规定。

  五、办理时间

  本业务的申请受理时间与本基金日常申购业务受理时间相同,非基金交易时间在中国光大银行提交的申请,视做下一基金工作日受理的交易。

  六、扣款日期

  1、投资者应遵循中国光大银行的规定并与中国光大银行约定每月固定扣款日期;

  2、如果在约定的扣款日前投资者开办定期定额业务的申请得到成功确认,则首次扣款日为当月,否则为次月。

  七、扣款金额

  投资者可与中国光大银行就本基金申请开办“定期定额投资计划”约定每期固定扣款金额,但每期扣款金额最低不少于人民币100元,不受首次单笔申购最低为1,000元人民币的限制,且不设定定期定额累计申购限额。代销机构定期自动代投资者提交的申购金额,应与原定期定额申购开通申请中填写的申购金额一致。  

  八、扣款方式

  1.按月扣款。

  2.投资者须指定一个有效资金账户作为每期固定扣款账户;

  3.如因投资者原因造成连续3期扣款不成功,则视为投资者自动终止“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九、“定期定额投资计划”费率

  如无另行公告,定期定额申购费率、赎回费率及计费方式等同于正常的申购赎回业务。

  十、交易确认

  以每期实际扣款日(T日)的基金单位资产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确认成功的申购份额将于T+1日计入投资者的基金账户内,投资者从T+2日起可进行查询。

  十一、“定期定额投资计划”的变更和终止

  1、投资者变更每期扣款金额、扣款日期、扣款帐户等,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凭证到原销售网点申请办理业务变更,具体办理程序遵循中国光大银行的规定;

  2、投资者终止“定期定额投资计划”,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凭证到中国光大银行申请办理业务终止,具体办理程序遵循中国光大银行的有关规定;

  3、投资者应提前办理解约手续,否则当月的扣款及申购仍将进行;

  4、“定期定额投资计划”业务变更和终止的生效日遵循中国光大银行的具体规定。

  十二、业务咨询

  1、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0755-82370688

  公司网址:www.invescogreatwall.com

  2、中国光大银行

  客服电话:95595

  网上银行: www.cebbank.com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资料。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6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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