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澄清公告
[] 2006-08-29 00:0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06年8月28日,法制日报以《民生银行济南曝出惊人大案,内鬼盗取存款上亿》为题,报导本公司“济南经十路支行业务部经理孙鹏,以高息为诱饵,骗取客户的大笔存款,数额高达上亿元。”以上报导经我公司核实,与相关事实有出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2006年1月12日,我公司济南分行经十路支行客户经理孙鹏 涉嫌诈骗案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山东某公司以我公司济南经十路支行为被告向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返还2,600万元资金,法院以存款合同纠纷立案;2006年2月6日四名个人客户以存款纠纷提出诉讼,涉及金额3,004万元;2006年7月17日一名个人客户以同样原因提起诉讼,涉及金额70万元。以上诉讼均与孙鹏有关,共涉及金额约5,670万元,案发后部分涉案资金已被执法机关冻结。根据本公司掌握的证据材料显示孙鹏个人曾与上述公司及个人存在不法交易,本公司已提请山东省公安厅正式刑事立案,同时本公司向济南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中止民事诉讼的请求。目前法院已中止民事诉讼审理,刑事侦查正在进行中,对案件尚未定性,有关责任承担尚待人民法院最终审理判决。本公司已采取措施,协助公安机关追缴涉案资金,将损失减少到最小。公司亦在吸取教训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员工道德风险和操作风险的防范,以避免类似问题的发生。

  特此公告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8月29日

  证券简称:G民生      证券代码:600016     编号 临 2006—038

  转债简称:民生转债     转债代码:100016     编号 临 2006—038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澄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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