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关于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之认购权证上市公告书(上接B9版)
[] 2006-08-29 00:00

 

  (上接B9版)

  1、2003-2005年度合并资产负债表

  2、2003-2005年度利润及利润分配表

  

  3、2003-2005年度的现金流量表

  

  (三)对财务状况、履约能力、未来前景等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或有事项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国电集团不存在对财务状况、履约能力、未来前景等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或有事项。

  八、发行人信息披露制度及投资者服务计划

  (一)国电集团认购权证信息披露制度

  认购权证上市后,公司 将按照《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权证管理暂行办法》及交易所的其他相关信息披露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公告与认购权证有关的信息。

  1、认购权证上市申请经交易所核准后,公司将在本次认购权证上市2个工作日之前,在至少一种指定报纸和指定网站上披露上市公告书;

  2、公司将在认购权证存续期满前至少7个工作日发布终止上市提示性公告;

  3、公司将在认购权证终止上市后2个工作日内刊登认购权证终止上市公告;

  4、公司将根据交易所的要求,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二)投资者服务计划

  1、建立完善的资料保管制度,收集并妥善保管投资者有权获得的资料。对投资者提出的获取认购权证资料的要求,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公司将尽力给予满足;

  2、对投资者就认购权证有关事项和其他情况的咨询,在符合法律法规且不涉及商业秘密的前提下,公司认购权证事务代表负责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尽快给予答复。

  (三)信息披露的负责部门、负责人

  公司认购权证事务代表为认购权证信息披露联络人,负责认购权证信息披露和承担相应的责任,负责与证券监管部门及交易所的联系,解答投资者的有关问题等。

  认购权证信息披露及投资者关系部门:中国国电集团公司财务产权部

  认购权证信息披露联络人:宗立、刘浩

  电话:010-58683620、010-58683621

  传真:010-58553965

  第九节 发行人的上市承诺

  本公司承诺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并自认购权证上市之日起做到:

  (一)承诺真实、准确、完整、公允和及时地披露所有对认购权证投资者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并接受中国证监会、交易所的监督管理;

  (二)承诺在知悉可能对认购权证价格产生误导性影响的任何公共传播媒介中出现的消息后,将主动或按照交易所的要求及时予以公开澄清。

  第十节 权证发行与上市涉及各方以及备查文件

  一、本次认购权证发行及上市的相关当事人

  (一)中国国电集团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大兵

  住     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北大街6-8号国际投资大厦B座

  联 系 人:宗立、刘浩

  电     话:010-58683620、010-58683621

  传     真:010-58553965

  (二)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大兵

  住     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北大街6-8号国际投资大厦B座

  联 系 人:陈景东、刘曙光、李忠军

  电     话:010-58682100

  传     真:010-58553822

  (三)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汪建熙

  住     所: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8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8层

  保荐代表人:段晓东

  项目主办人:徐兆彤、施方明、戚婷婷

  电     话:010-65051166

  传     真:010-65051156

  (四)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北大街6-9号国际投资大厦C座十八层

  经办律师:陈庚生、谭桂红

  电     话:010-66090088

  传     真:010-66090016

  (五)财务顾问:金元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4001号时代金融中心17楼

  联 系 人:董艺

  电     话:010-62200082

  传     真:010-62200289

  (六)会计师:中瑞华恒信会计师事务所

  法定代表人:王方明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A座8层

  经 办 人:杨晓辉、 宋东安

  电     话:010-88091188

  传     真:010-88091199

  (七)认购权证上市一级交易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祝幼一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经 办 人:张浩、黄文卿

  电     话:021-62580818-665/217

  传     真:021-62564519

  (八)认购权证上市一级交易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层

  经 办 人:彭宗锋

  电     话:0755-82943666

  传     真:0755-82960124

  (九)认购权证上市一级交易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办公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

  经 办 人:张赛美、吴靖乐

  电     话:021-53831137

  传     真:021-53858512

  二、本次认购权证发行及上市的备查文件

  1、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修订稿);

  2、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产权函[2006]47号文(《关于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有关问题的函》)

  3、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资产权[2006]1080号文(《关于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有关问题的批复》)

  4、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权字[2006]40号文《关于核准中国国电集团公司权证上市交易的通知》

  5、中国国电集团公司2003、2004、2005年审计报告

  6、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对于本次权证发行与上市的法律意见书

  7、中国国电集团公司承诺函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

  二零零六年八月二十八日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关于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之认购权证上市公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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