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二局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中期报告摘要
[] 2006-08-29 00:00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中期报告摘要摘自中期报告全文,报告全文同时刊载于http://www.sse.com.cn。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中期报告全文。

  1.2公司董事唐志成、黄西华、王俊明、吴光未出席董事会会议,分别委托董事郑建中、邓元发、耿立川、毛洪涛代为行使表决权

  1.3 公司中期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唐志成,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曾永林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银宏声明:保证中期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2.1 基本情况简介

  

  2.2 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2.2.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2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3 国内外会计准则差异

  □适用√不适用

  §3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3.1 股份变动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3.2 股东数量和持股情况

  单位:股

  

  

  

  3.3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4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4.1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

  □适用√不适用

  §5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06年,公司坚持以经营开发为龙头,加大经营开发力度,抓好在建工程,上半年承揽任务、实现主营业务收入、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均有较大幅度增长。公司完成主营业务收入482,968.90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63.22%,实现净利润4,155.16万元,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长38.04%。尽管建筑市场竞争激烈,投标降造幅度大,利润空间小,但是公司通过积极巩固铁路施工市场,抢占高、新、难等建筑市场,加强内部管理等措施,确保了公司利益最大化。

  5.1 主营业务分行业、产品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5.2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5.3 对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经营业务

  □适用√不适用

  5.4 参股公司经营情况(适用投资收益占净利润10%以上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5.5 主营业务及其结构与上年度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5.6 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毛利率)与上年度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5.7 利润构成与上年度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分析

  □适用√不适用

  5.8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5.8.1 募集资金运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5.8.2 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5.9 董事会下半年的经营计划修改计划

  □适用√不适用

  5.10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说明

  □适用√不适用

  5.11 公司管理层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意见”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5.12 公司管理层对会计师事务所上年度“非标意见”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6 重要事项

  6.1 收购、出售资产及资产重组

  6.1.1 收购或置入资产

  □适用√不适用

  6.1.2 出售或置出资产

  □适用√不适用

  6.1.3 自资产重组报告书或收购出售资产公告刊登后,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对报告期经营成果与财务状况的影响

  □适用√不适用

  6.2 担保事项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6.3 重大关联交易

  6.3.1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金额130,620,911.05元。

  6.3.2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中: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提供资金的发生额-2,679,939.50元人民币,上市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提供资金的余额71,647,358.27元人民币。

  6.4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不适用

  6.5 其他重大事项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2006年上半年资金被占用情况及清欠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

  2006年下半年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清欠方案实施时间表

  □适用√不适用

  6.6 原非流通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做出的特殊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1、控股股东--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承诺自股权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在前项承诺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占股份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且承诺上述期间减持底价不低于6元/股(因公司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增发新股及派现时,按复权价计算)

  2、其他四家原非流通股股东--中铁宝桥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铁路局、铁道第二勘察设计院、西南交通大学承诺自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且承诺自股权分置改革实施之日起的第13个至第36个月内的减持底价不低于6元/股(因公司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增发新股及派现时,按复权价计算)。

  6.7 未股改公司的股改工作时间安排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未股改公司已承诺股改但未能按时履行的具体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7 财务报告

  7.1 审计意见

  

  7.2 披露比较式合并及母公司的利润表

  利润表

  2006年1-6月

  编制单位: 中铁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法定代表人:唐志成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曾永林     会计机构负责人: 银宏

  7.3 报表附注

  7.3.1 本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

  7.3.2 报告期内,合并会计报表范围与2005年度相比,母公司增加了浙江分公司、浙赣指挥部、武襄指挥部,减少了贵州分公司。

  董事长:唐志成

  中铁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〇六年八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528     证券简称:G中铁     编号:临2006-018

  中铁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2006年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铁二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06年第四次会议于2006年8月28日上午在四川省成都市中铁二局大厦11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副董事长郑建中先生主持,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到11人,实到7人(郑建中、邓元发、杨凯利、耿立川、毛洪涛、李学华、金盛华),董事唐志成委托董事郑建中、董事黄西华委托董事邓元发、董事王俊明委托董事耿立川、独立董事吴光委托独立董事毛洪涛代为行使表决权,会议人数符合召开董事会的法定人数。监事会成员、经理层成员列席了会议。经过有效表决,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06年上半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06年中期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公司成本管理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王广钟先生不再兼任公司总工程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卿三惠先生为公司总工程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适应市场,抓住机遇,满足生产经营的需求,同意公司向以下银行申请授信额度:

  1、同意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正府街支行申请综合授信35亿元,其中:流动资金贷款额度3亿元,保函、信贷证明额度32亿元,期限为12个月(2006年7月12日起至2007年7月11日止)。

  同意将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正府街支行签订的《授信协议》规定的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35亿元授权给中铁二局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实际使用(中铁二局第二工程有限公司、中铁二局第四工程有限公司、中铁二局第五工程有限公司、中铁二局机械筑路工程有限公司、中铁二局路桥工程有限公司、中铁二局集团电务工程有限公司、中铁二局集团新运工程有限公司、中铁二局集团建筑有限公司、成都中铁二局铁达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并由所授权的控股子公司以其自身名义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正府街支行签订相关业务合同。

  在《授信协议》有效期内,上述授权控股子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正府街支行办理上述《授信协议》项下额度内的业务,本公司均认可。上述授权的控股子公司因办理《授信协议》项下业务对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正府街支行形成的任何债务,本公司均自愿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正府街支行承担清偿责任。

  2、同意公司向兴业银行成都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15亿元,期限为12个月;

  3、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青羊支行申请综合授信12亿元,期限为12个月;

  4、同意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成都玉双路支行申请综合授信5亿元,其中:流动资金贷款额度1.5亿元,保函、信贷证明额度3.5亿元,期限为12个月;

  5、同意公司向成都市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2.5亿元,其中:流动资金贷款额度0.5亿元,保函、信贷证明额度2亿元,期限为12个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铁二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六年八月二十八日

  中铁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中期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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