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将简化交强险无责赔付
[□本报记者 卢晓平] 2006-08-29 00:00

 

  □本报记者 卢晓平

  

  28日,北京市场上5家大的财产险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中华联合财产保险公司北京分公司和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共同发起建立北京地区交强险无责赔付简化处理机制,并就全面启动该机制的各项建设工作签署合作协议。    

  据悉,该机制的 各项建设工作预计将于9月下旬完成,9月底正式启动实施。届时,无责方既不需要再到双方保险公司参与定损,也不用先支付赔款,然后再到保险公司报销。

  据了解,该机制以保险公司签订合作协议、执行统一的理赔操作流程为前提,当机动车发生碰撞事故时,投保交强险无责方只需提供有关索赔资料,全责方的保险公司将承担查勘、定损及垫付赔款的义务,之后由事故涉及的双方公司进行结算。

  专家认为,该机制的实施,从短期看,将缓解交通事故无责方的理赔烦恼,也将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保险公司交强险的经营成本,还将有效提高车险理赔服务质量。从长远看,则将推动保险公司经营理念不断转变,实现以市场需求为经营方向和经营目标,也将有助于进一步提高保险公司管理水平,不断增强服务经济社会的能力,带动保险市场逐步实现从经营个体间的纯粹竞争向紧密合作下的充分竞争转变。

  由于交强险条款规定:“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无责任时,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400元”。因此,当机动车辆间发生碰撞时,如果投保交强险的车辆无责,也要按照条款约定,在400元责任限额内赔付有责方机动车辆损失。按照目前保险公司理赔处理流程,无责方不仅要先后到两家保险公司参与定损,而且还可能发生预先支付赔款,然后再到保险公司进行索赔的情况。

  无责方不需到双方保险公司参与定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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