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习记者 邹靓
记者昨日从广东银监局获悉,今年6月广东银监局启动了合规建设活动,将2006年6月至2007年6月定为“广东银行业合规建设年”(下称“合规建设年”),并计划今日召开第二阶段合规建设工作动员大会。广东,成为继上海之后系统开展银行业合规建设的第一省。
参与“合规建设年”计划的包括广东银监局辖内各政策性银行分行、国有商用银行分行、股份制商业银行总(分)行、城市商用银行、实施统一法人的农村 信用社、广东省邮政储汇局等中资银行机构,以及外资银行营业性机构。
广东银监局政策法规处负责人表示,“合规建设年”计划为中资银行设立了五项合规目标,即设置独立有效的合规部门(岗位),制定统一和可持续改进的内部合规政策,设立合规问责机制和激励机制,全面提升合规风险管理水平,培育优良的银行内部合规文化。而对外资银行,则计划通过“自审合规性”和“强调社会责任”两个阶段将其纳入广东银行业合规监管序列。
“合规建设年”计划分四阶段实施,包括搭建组织框架、构建有效合规机制、开展合规文化建设以及对监管部门对合规建设情况进行检查与评价等。目前已完成了第一阶段的工作目标。
今年6月起,广东银监局联合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广东省农联社成立了“推进广东银行业金融机构合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另设“合规建设跨处室研究小组”,目前负责起草《广东银行业合规建设的指导意见》。同时,各处室设“合规建设专项工作组”对所辖银行机构进行一对一辅导,分局设“合规建设工作组”负责对当地法人机构进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