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公司2006年3月30日200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本公司与中宝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续签相互担保协议并提供相应经济担保的议案》和《关于本公司与浙江加西贝拉压缩机有限公司续签相互担保协议并提供相应经济担保的议案》,本公司近期为上述两公司提供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1、为中宝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况
至此,本公司为中宝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7890万元,在股东大会的授 权范围内。
2、为浙江加西贝拉压缩机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况
至此,本公司为浙江加西贝拉压缩机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5635万元,在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
二、根据2005年12月1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民丰利群涂布有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本公司近期为该公司提供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至此,本公司为浙江民丰利群涂布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900万元,在董事会批准的范围内。
上述担保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中国银监会联合颁发的证监发(2005)120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有关精神。
截止本公告日,本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余额为2835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3.77%,其中为子公司担保余额8900万元。无逾期担保。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有关问题的通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有关规定,特此公告。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0235 股票简称:G特纸 编号:临2006—029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担保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