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没有新增临时提案提交大会审议和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6年8月28日上午9时在樱枫宾馆会议室举行,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李杰先生主持。出席会议的股东及 股东代理人共6人,代表股份75437960股,占公司总股本150416406股的50.15%;其中流通股股东及授权代理人2人,代表股份41600股,占公司流通股股份46500480股的0.089%。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现场投票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的股权数为7543796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数的100%;反对的股数为0股,;弃权的股数为0股;
2、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的股权数为7543796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数的100%;反对的股数为0股,;弃权的股数为0股;
3、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的股权数为7543796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数的100%;反对的股数为0股,;弃权的股数为0股;
4、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的股权数为7543796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数的100%;反对的股数为0股,;弃权的股数为0股;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指派余蕾律师对会议予以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0615 公司简称:ST丰华 编号:临2006-37
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