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部分新推土地要求小户型超80%
[□本报记者 于兵兵] 2006-08-29 00:00

 

  小户型吸引了许多人的目光 资料图
  □本报记者 于兵兵

  

  选择按照单个项目而非城市总量控制小户型比例,上海今年首次公开出让的土地显然遵循了最严格的“结构”调控。

  昨天,上海2006年1号土地出让公告中涉及的20个地块开始领取挂牌文件。记者从宝山、闵行等多个区土地储备中心和房地局了解到,根据挂牌文件的具体要求,1号公告中所涉及的几乎全部住宅用地严格执行建设部“结构”调控的37号文件要求,每个项目90平方米以下小户型占项目总建筑面积的70%以上,甚至若干土地项目的小户型占比要求达80%以上。

  知情人士透露,上周四上海市房地局专门召开会议,明确1号公告出让土地的挂牌条件,其中关于住宅结构的比例要求是,每个项目的小户型占比须达到项目总建筑面积的70%以上。

  资料显示,此次出让土地共20幅,分布在宝山、崇明、嘉定、浦东等多个区域,其中涉及住宅的用地共13块。

  根据九部委5月底发布的十五条房地产调控意见(即37号文件),“自2006年6月1日起,凡新审批、新开工的商品住房建设,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含经济适用住房)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开发建设总面积的70%以上。”由此,关于这一比例要求是符合单个项目还是城市总量的争论持续至今,各地细则不一。由于上海相关细则一直未出,一号公告的挂牌要求就显得更加引人关注。

  “挂牌文件已经开始领取,仅一个上午就有30余家企业前来咨询。”昨天,上海某区房地局人士介绍。而记者从宝山、闵行等区公布的挂牌文件了解到,所有单个住宅项目的结构比例均要符合70%以上面积建小户型的要求。

  也有业内人士指出,这不一定说明以单个项目控制结构比例会成为上海住宅结构比例调控的最终标准。而在第一次土地出让中多划定小户型的数量,也有利于在未来总量衡量中充抵占比,为今后可能的市中心项目结构指标减少压力。“需要注意的是此次出让的住宅用地多在外环线以外。”业内人士称。

  对此,上海市房地局有关人士表示,目前对于网上公告以外的任何消息都不方便透露,至于上海未来是否会严格按照单个项目的标准要求结构比例,该发言人称“一切以37号文为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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