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ST长运 被判还款5000万
[(田露)] 2006-08-30 00:00

 

  GST长运今日发布的重大诉讼进展公告显示,有关交通银行重庆分行营业部诉本公司借款纠纷一案,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已作出判决,要求GST长运于该判决生效后10日内偿还该营业部借款本金5338.9万元,截至2006年3月20日利息及复利527.3万元;2006年3月21日以后所欠的利息及罚息,复利按借款合同约定计付,直至付清时止。此外,法院还判决ST星美对GST长运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田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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