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推动定向增发整体上市
[□本报记者 周翀] 2006-08-30 00:00

 

  杨华:证监会将进一步完善定向发行相关规则,推动改制不彻底的上市公司向大股东定向增发收购与上市公司业务相关资产

  □本报记者 周翀

  

  在日前举办的“《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培训班”上,证监会上市部主任杨华表示,证监会将进一步完善定向发行相关规则,推动改制不彻底的上市公司向大股东定向增发收购与上市公司业务相关资产。

  他指出,推动上市公司整体结构的改善和整体质量的提高,客观上需要并购重组发挥更 大更为积极的作用。尤其是在全流通的市场条件下,更应加快构建有利于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的外部环境。

  杨华说,新修订的《办法》为各市场主体积极主动的进行自主创新提供了更良好的制度环境,下一步要着力做好三方面的工作:

  一是进一步落实国务院34号文提出的不断推出市场化创新工具的要求,大力提升上市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对于那些改制不彻底的上市公司,可以通过向控股股东定向发行股份收购与上市公司业务相关的资产,增强其经营独立性,避免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问题。证监会将在总结市场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定向发行的相关规则,以适应活跃并购重组市场的内在要求,推动资源的不断优化配置。

  二是把并购重组与股改、清欠相结合,积极支持和鼓励市场主体通过创新的并购重组手段,努力解决上市公司的历史遗留问题。

  三是努力适应证券市场全流通的新形势,加快构建有利于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的外部环境,进一步活跃并购市场。让上市公司充分用好资本市场和商品市场两种资源,通过横向、纵向、混合等多种并购联合和重组,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促进资本市场整体结构的调整,提升资本市场投资品种的内在价值,进一步增强资本市场的吸引力。(杨华在培训班上的讲话全文见A17版)

  他表示,市场正在不断尝试并购重组创新活动,除了向集团公司定向发行新股,回购流通股,吸收合并上市子公司实现整体上市,主动要约收购下属上市子公司等,最近还将有上市公司吸收合并母公司的案例出现。这些市场化的并购活动已经成为证券市场的热点和亮点,近来一些证券公司也在考虑如何利用资本平台实现资本的持续扩张,从而不断做大做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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