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 注会统考严重违规将禁考10年
[□本报记者 何鹏] 2006-08-30 00:00

 

  □本报记者 何鹏

  

  记者昨日从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获悉,旨在确保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考试透明、公平和公开的《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将于今年9月10日起正式实施,其中规定,今后严重违规的应考人员将最高受罚10年禁考。

  据介绍,由财政部发布的这一《办法》规范了对应考人员和考试工作人员违规行为的处理程序和处理措施,对于严重违规的应考人员最高将受罚10年禁考,同时违规情节特别严重的 考试工作人员也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办法》,应考人员有一般违纪行为的,省级注协根据情形将分别给予取消本场考试成绩、3至5年内不得参加考试的处理;伪造或者涂改证件或者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或者免试资格的,将被取消考试成绩或者免试资格,并且5年内不得再考;伪造单科合格成绩凭证或者全科合格证书的,除被取消已取得成绩外,还将被处以10年禁考的“极刑”。

  此外,考点管理混乱,造成同一考场雷同试卷达到60%以上,或者同一考点的雷同试卷达到20%以上的,将被取消考点资格。

  资料显示,我国自1991年举办注册会计师资格考试以来,共有500多万人次报名参加注册会计师资格考试,其中,通过注册会计师资格全科考试的人数达到12.58万人。近年来,注册会计师资格考试的年均报名人数为60万人左右,今年已有56万人报名参加注册会计师资格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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