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新闻形式发布的广告将被查禁
[□本报记者 薛黎] 2006-08-30 00:00

 

  □本报记者 薛黎

  

  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28日发布了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以惩治虚假违法广告为重点,严厉打击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的商业欺诈行为。

  据了解,这些惩治对象包括保健食品、药品、医疗、化妆品、美容服务的虚假违法广告,以及在互联网发布的虚假违法广告。

  重点查处的虚假违法广告包括以新闻报道形式发布的广告。一是在广告版面不标明“广告”标记,而使用“专版”、“ 专题”、“企业形象”等非广告标记;二是以通讯、评论、消息、人物专访、专家访谈、纪实报道、报告文学、专家咨询、科普宣传等形式发布广告;三是在新闻报道中标明企业、事业单位的详细地址、邮编、电话、电子信箱等联系方式方法。

  全国整规办发布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方案

  以新闻形式发布的广告将被查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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