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期货业签署反商业贿赂公约
[□本报记者 钱晓涵] 2006-08-30 00:00

 

  □本报记者 钱晓涵

  

  上海市期货同业公会所属25家会员单位昨日共同参加了“反商业贿赂,共铸诚信”的签名活动,向社会各界作出“反对商业贿赂”的郑重承诺。在活动中,25家会员单位共同签署了《上海期货行业自律公约》和《上海市期货同业公会反商业贿赂诚信公约》的承诺书。

  出席活动的上海证监局领导表示,治理商业贿赂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任务,需要全民积极行动起来,加强廉洁建设,共同反对不正当交易行为,维护期 货市场稳定,促进期货市场的健康发展。证监局副局长严旭指出,反商业贿赂要与行业自律相结合、与诚信建设相结合、与自查自纠相结合、与保持市场稳定相结合。他提出,期货公司要立足合规经营、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机制;要立足净化环境、培育健康的行业文化;要立足于改革开放、提升综合竞争能力;要立足市场稳定、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

  据悉,《上海期货行业自律公约》及《上海市期货同业公会反商业贿赂诚信公约》是上海市期货同业公会为贯彻中央治理商业贿赂精神,配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监局、中国期货业协会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两份公约对于期货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执业规范以及公平竞争等方面都提出了明确要求。

  参加签名活动的期货会员单位纷纷表示,除了集中进行有关教育外,公司还将通过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纠正经营的错误观念,规范经营行为,从体制和制度上逐步建立预防和遏制商业贿赂行为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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