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原水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中期报告摘要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中期报告摘要摘自中期报告全文,报告全文同时刊载于www.sse.com.cn。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中期报告全文。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中期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 4 公司负责人刘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守培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白磊声明:保证中期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2.1 基本情况简介
2.2 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2.2.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2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3 国内外会计准则差异
□适用√不适用
§3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3.1 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3.2 股东数量和持股情况
单位:股
3.3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4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4.1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
单位:股
§5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5.1 主营业务分行业、产品情况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中: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金额482,540,243.18元人民币。
5.2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5.3 对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经营业务
□适用√不适用
5.4 参股公司经营情况(适用投资收益占净利润10%以上的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5.5 主营业务及其结构与上年度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5.6 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毛利率)与上年度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5.7 利润构成与上年度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分析
□适用√不适用
5.8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5.8.1 募集资金运用
□适用√不适用
5.8.2 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5.9 董事会下半年的经营计划修改计划
□适用√不适用
5.10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说明
□适用√不适用
5.11 公司管理层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意见”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5.12 公司管理层对会计师事务所上年度“非标意见”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6 重要事项
6.1资产置换
1、本公司将持有的长江原水系统资产与控股股东的全资子公司上海水务资产经营发展有限公司持有的上海市自来水闵行有限公司100%股权进行置换,本次置换价格的确定依据是根据评估值确定资产置换价格,公司置出资产的帐面价值为954,286,344.10元人民币,评估价值为1,036,398,633.22元人民币,作价1,036,398,633.22元人民币。置入资产的帐面价值为1,255,704,797.53元人民币,评估价值为1,470,245,420.99元人民币,作价1,470,245,420.99元人民币,差价433,846,787.77元用人民币现金补足。该事项已于2006年2月13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上。本次资产置换可使公司主营业务转型为自来水生产与供应,有利于提高市场经营程度。7月1日完成资产置换相关手续。
2、本公司将持有的黄埔江原水系统资产与控股股东的全资子公司上海水务资产经营发展有限公司持有的上海市自来水市南有限公司100%股权进行置换,本次置换价格的确定依据是根据评估值确定资产置换价格,公司置出资产的帐面价值为1,689,308,863.15元人民币,评估价值为1,979,175,689.13元人民币,作价1,979,175,689.13元人民币。置入资产的帐面价值为1,825,663,355.54元人民币,评估价值为2,039,235,775.80元人民币,作价2,039,235,775.80元人民币,差价60,060,086.70元人民币用现金补足。该事项已于2006年6月28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上。本次资产置换可使公司主营业务转型为自来水生产与供应,有利于提高市场经营程度。该方案已经6月26日召开的五届十次董事会议审议通过,并已上报中国证监会待批。
报告期内,由于上述两项资产置换的相关手续尚未完成,因此资产置换对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没有影响。资产置换有关公告刊登在2月13日、2月28日、3月7日、3月17日、6月12日、6月28日的《上海证券报》上。
6.2 担保事项
□适用√不适用
6.3 重大关联交易
6.3.1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中: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金额482,540,243.18元。
6.3.2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不适用
6.4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不适用
6.5 其他重大事项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经上海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沪国资委[2006]167号文)批准,并经公司3月15日召开的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国有控股股东上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总公司为获得流通权,向公司全体流通股股东每10股支付2.2股A股及派发5份存续期为300个自然日的欧式认沽权证,该权证的初始行权价为5元,初始行权比例为1:1。上述对价方案已于2006年4月14日实施,支付对价总数为123,387,322股。
2006年上半年资金被占用情况及清欠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
2006年下半年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清欠方案实施时间表
□适用√不适用
6.6 原非流通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做出的特殊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6.7 未股改公司的股改工作时间安排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未股改公司已承诺股改但未能按时履行的具体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7 财务报告
7.1 审计意见
7.2 披露比较式合并及母公司的利润表
利润表
2006年1-6月
编制单位: 上海市原水股份有限公司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法定代表人:刘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吴守培 会计机构负责人: 白磊
7.3 报表附注
7.3.1 本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
7.3.2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报表合并范围未发生重大变化。
证券代码:600649 股票简称:G原水 编号:临2006- 26
上海市原水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市原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06年8月18日以书面方式向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的通知。2006年 8月28日,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9人(亲自出席会议的董事为刘强、王绥娟、吴守培、张侣冰、柴森林、缪恒生、杨建文、李扣庆、潘飞),4位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主要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如下事项
1、公司出资800万元人民币,其中现金609万元、高新技术191万元(无形资产),参与组建“上海城市水资源开发利用国家工程中心有限公司”;
2、退出投资上海邦联科技实业有限公司的4000万股股权(以该公司缩股形式退股。退股后,我公司不再持有该公司股权。退股价以该公司2006年3月31日的净资产审计报告为依据,并考虑实际退股时的收益情况,经该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退股价格定为4040万元);
3、公司2006年中期报告。
上海市原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六年八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649 股票简称:G原水 编号:临2006-27
上海市原水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市原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06年8月18日以书面方式向监事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的通知。2006年 8月28日,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亲自出席会议的监事为王志强、杨凤娟、张培良)。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会议主要审议了如下事项
1、公司2006年中期报告;
2、公司出资800万元人民币,其中现金609万元、高新技术191万元(无形资产),参与组建“上海城市水资源开发利用国家工程中心有限公司”;
3、退出投资上海邦联科技实业有限公司的4000万股股权(作价4040万元)。
二、监事会对公司2006年中期报告审核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06年中期报告工作的通知》要求,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06年中期报告全文进行审核后认为:公司2006年中期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中期报告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客观真实的反映公司2006年中期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且在审议该报告前,没有发现参与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特此公告。
上海市原水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六年八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