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武昌鱼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中期报告摘要
[] 2006-08-30 00:00

 

  湖北武昌鱼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中期报告摘要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中期报告摘要摘自中期报告全文,报告全文同时刊载于http://www.sse.com.cn。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中期报告全文。

  1.2 独立董事崔生祥,因事未能参加本次董事会

  独立董事邵运杰,因事 未能参加本次董事会

  1.3 公司中期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翦英海,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迪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汪小林声明:保证中期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2.1 基本情况简介

  

  2.2 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2.2.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2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适用√不适用

  2.2.3 国内外会计准则差异

  □适用√不适用

  §3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3.1 股份变动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3.2 股东数量和持股情况

  单位:股

  

  3.3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4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4.1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

  √适用□不适用

  

  §5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5.1 主营业务分行业、产品情况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5.2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5.3 对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经营业务

  □适用√不适用

  5.4 参股公司经营情况(适用投资收益占净利润10%以上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5.5 主营业务及其结构与上年度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主营业务结构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是:公司所属工业企业在上年度已实行承包租赁经营,其经营成果在其他业务利润中体现;所属控股房地产公司在报告期内未实现销售。

  5.6 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毛利率)与上年度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5.7 利润构成与上年度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分析

  √适用□不适用

  利润构成与上年度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主要系上年同期投资收益中含有出售鄂州莲花山康福旅游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收益22,939,666.94元。

  5.8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5.8.1 募集资金运用

  □适用√不适用

  5.8.2 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5.9 董事会下半年的经营计划修改计划

  □适用√不适用

  5.10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说明

  □适用√不适用

  5.11 公司管理层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意见”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5.12 公司管理层对会计师事务所上年度“非标意见”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6 重要事项

  6.1 收购、出售资产及资产重组

  6.1.1 收购或置入资产

  □适用√不适用

  6.1.2 出售或置出资产

  □适用√不适用

  6.1.3 自资产重组报告书或收购出售资产公告刊登后,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对报告期经营成果与财务状况的影响

  □适用√不适用

  6.2 担保事项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6.3 重大关联交易

  6.3.1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

  6.3.2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不适用

  6.4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不适用

  湖北武昌鱼股份有限公司与中信实业银行武汉分行于2004年9月2日签订了《人民币借款合同》。公司向中信银行借款人民币1867.24万元,期限为12个月(2004年9月3日至2005年9月3日),年利率为5.31%。北京华普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华普集团)和北京中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中地公司)为该笔借款承担了连带责任保证。华普集团并以其位于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外大街吉市口小区南侧华普国际大厦三层12、14号房产作为抵押物为该笔借款作抵押。

  该笔贷款于2005年9月3日到期,公司未能按期还款。中信银行诉至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该院于2006年2月16日判决如下:

  1、公司偿还中信银行借款本金人民币1867.24万元;

  2、公司向中信银行支付借款利息人民币177854.61元,并以借款本金1867.24万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逾期贷款罚息率支付逾期罚息(自2005年11月1日起至全部本息付清之日止);

  3、中信银行对华普集团抵押房屋享有优先受偿权;

  4、华普集团、中地公司对上述借款依法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5、承担中信银行差旅费12330.40元,本案案件受理费104261元。

  6.5 其他重大事项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1)收购工作的实施以股权分置工作完成为前提.

  2006年上半年资金被占用情况及清欠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

  2006年下半年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清欠方案实施时间表

  □适用√不适用

  6.6 原非流通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做出的特殊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6.7 未股改公司的股改工作时间安排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未股改公司已承诺股改但未能按时履行的具体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7 财务报告

  7.1 审计意见

  

  7.2 披露比较式合并及母公司的利润表

  利润表

  2006年1-6月

  编制单位: 湖北武昌鱼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法定代表人:翦英海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吴迪真     会计机构负责人: 汪小林

  7.3 报表附注

  7.3.1 本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

  7.3.2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报表合并范围未发生重大变化。

  证券代码600275     证券简称:武昌鱼  编号:临2006-032号

  湖北武昌鱼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第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湖北武昌鱼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第三次董事会会议于2006年8月28日上午10点在北京召开。应出席本次会议董事9名,实际参加董事7名。独立董事崔生祥、邵运杰因事未能出席本次会议。3名监事列席了会议,出席会议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所作决议有效。经与会董事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0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同意票7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200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同意公司2006年上半年不实施利润分配,也不用公积金转增股本。

  同意票 7 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许轼先生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票 7 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特此公告

  湖北武昌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六年八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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