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屯河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中期报告摘要
[] 2006-08-30 00:00

 

  新疆屯河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中期报告摘要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中期报告摘要摘自中期报告全文,报告全文同时刊载于http://www.sse.com.cn。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中期报告全文。

  1.2 董事王毅民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授权董事郭立群行使表决权,董事 马王军、徐国荣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授权董事覃业龙行使表决权,董事李明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授权董事邢金源行使表决权,独立董事罗云波、许正中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分别授权独立董事郭春亮、牛新华行使表决权。

  1.3 公司中期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郑弘波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葛晓谦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刘军女士声明:保证中期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2.1 基本情况简介

  

  2.2 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2.2.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2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3 国内外会计准则差异

  □适用√不适用

  §3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3.1 股份变动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3.2 股东数量和持股情况

  单位:股

  

  

  3.3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4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4.1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

  □适用√不适用

  §5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5.1 主营业务分行业、产品情况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中:本报告期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金额934.69万元。

  5.2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5.3 对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经营业务

  □适用√不适用

  5.4 参股公司经营情况(适用投资收益占净利润10%以上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5.5 主营业务及其结构与上年度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5.6 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毛利率)与上年度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5.7 利润构成与上年度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分析

  √适用□不适用

  上年同期公司计提了5.1亿元大额资产减值准备,本报告期,公司没有产生大额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同时因糖价上涨,公司糖业务的盈利能力比上年同期提高。

  5.8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5.8.1 募集资金运用

  □适用√不适用

  5.8.2 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5.9 董事会下半年的经营计划修改计划

  □适用√不适用

  5.10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说明

  □适用√不适用

  5.11 公司管理层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意见”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5.12 公司管理层对会计师事务所上年度“非标意见”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6 重要事项

  6.1 收购、出售资产及资产重组

  6.1.1 收购或置入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6.1.2 出售或置出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6.1.3 自资产重组报告书或收购出售资产公告刊登后,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对报告期经营成果与财务状况的影响

  √适用□不适用

  公司收购内蒙古沃德瑞番茄制品有限公司60%股权,有助于扩大公司在番茄领域的市场份额,增强公司在番茄产业的竞争优势,加快公司主业的发展。截至本报告期末,上述股权收购已完成。

  公司立足于农副产品深加工领域,收购新疆屯河新源糖业有限责任公司20%股权,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方向。截至本报告期末,上述股权收购已完成。

  公司出售三片罐生产线,有利于公司调整产业结构,使公司专注农产品深加工业的经营和发展。 该资产出售对本公司本年度净利润没有影响。截至本报告期末,上述资产出售已完成。

  6.2 担保事项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6.3 重大关联交易

  6.3.1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6.3.2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中: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提供资金的发生额0元人民币,上市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提供资金的余额375,971,449.66元人民币。

  6.4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不适用

  (1)因新疆金融租赁有限公司诉新疆百富北庭食品有限公司及本公司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新疆高院将本公司价值236486万元的资产予以查封和冻结,上述资产查封已于2006年5月24日到期。2006年6月,新疆高院又将本公司下属分公司新疆屯河科林番茄制品分公司、新疆屯河沙湾番茄制品分公司、新疆屯河玛纳斯番茄制品分公司、新疆屯河乌苏番茄制品分公司、新疆屯河额敏食品分公司资产继续查封和冻结;将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屯河华新番茄制品有限公司、新疆屯河新源糖业有限公司资产继续查封和冻结。上述资产价值约58579.37万元。查封期限自2006年6月至2007年6月。

  (2)公司为新疆新欧奶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欧奶业”)在中国农业银行昌吉州分行445万元借款提供担保,现因新欧奶业没有按期偿还上述借款,中国农业银行昌吉州分行向昌吉市公证处申请出具强制执行公证书,由新疆昌吉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公司于近日接到新疆昌吉市人民法院执行通知书(2006)昌执字第1491号,要求新欧奶业及本公司履行下列义务:1、给付借款及利息4968001.48元、公证费14000元;2、承担执行费7053元,实际执行费20000元。

  6.5 其他重大事项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2006年上半年资金被占用情况及清欠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

  

  2006年下半年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清欠方案实施时间表

  □适用√不适用

  6.6 原非流通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做出的特殊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6.7 未股改公司的股改工作时间安排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中国粮油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与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及本公司股东新疆屯河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德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疆三维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创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新疆八一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虽然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但仍未办理股权过户手续,没有真正完成公司的重组工作。根据相关规定中粮集团将在有关主管部门对其报送的公司收购报告书无异议后,并且在股权过户完成后提出股改动议,积极推动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程序,尽快完成股权分置改革工作。

  未股改公司已承诺股改但未能按时履行的具体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7 财务报告

  7.1 审计意见

  

  7.2 披露比较式合并及母公司的利润表

  利润表

  2006年1-6月

  编制单位: 新疆屯河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法定代表人:郑弘波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葛晓谦         会计机构负责人: 刘军

  7.3 报表附注

  7.3.1 本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

  7.3.2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报表合并范围未发生重大变化。

  新疆屯河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二00六年八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737        证券简称:*ST屯河     编号:临时2006-032号

  新疆屯河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四届三十三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新疆屯河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8月18日以书面、传真、电子邮件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了四届三十三次董事会的通知,并于2006年8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现场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5人(1名董事已辞职,尚未补选),参加现场会议的董事 8人,分别是:郑弘波、覃业龙、邢金源、郭立群、王德乐、郭春亮、牛新华、关志强;董事王毅民授权董事郭立群代为表决,董事马王军、徐国荣授权董事覃业龙代为表决,董事李明授权董事邢金源代为表决,独立董事罗云波、许正中分别授权独立董事郭春亮、牛新华代为表决;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管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董事长郑弘波主持了会议。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审议了各项议案,经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06年中期报告及摘要》;

  本议案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委托管理内蒙古中粮番茄制品有限公司的议案》;

  为增强公司在番茄产业的竞争优势,加快公司主业的发展,且避免与实际控制人的同业竞争。公司拟与中国粮油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粮集团”)签署《股权托管协议》,中粮集团将持有的内蒙古中粮番茄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内蒙中粮番茄”)100%股权委托公司管理。由中粮集团向内蒙中粮番茄提供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公司代表中粮集团行使内蒙中粮番茄重大经营决策权和选择管理者的权利,代表中粮集团向内蒙中粮番茄委派董事和监事等权利。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与此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协议等。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郑弘波、马王军、徐国荣、李明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同意将此项关联交易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参与表决的独立董事认为:该项关联交易的审议和表决合规、合法,关联董事在表决中进行了回避。该关联交易能增强公司在番茄产业的竞争优势,加快公司主业的发展。

  公司将在签署相关协议后,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议案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公司聘任蒋学工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公司独立董事罗云波、郭春亮、牛新华、关志强、许正中认为本次董事会聘任蒋学工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具备与其所任职务相适应的任职条件。

  公司聘任徐志萍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特此公告。

  新疆屯河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六年八月二十八日

  附:简历

  蒋学工 男,1962年3月出生, 中共党员, 汉族, 大学本科, 工程师。2006年5月18日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培训合格证书。曾任中国人民解放军北京军区总医院生产办工程师、天使混凝剂厂厂长、中粮深圳公司财务部、企管部职员、深圳信中出口食品工贸公司副总经理、深圳南洋食品有限公司总经理。2006年6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局职员。

  徐志萍 女,1974年3月出生,汉族,大学本科。曾任新疆博州法律事务中心法律工作者。2002年8月至今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局职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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