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中期报告摘要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中期报告摘要摘自中期报告全文,报告全文同时刊载于http://www.sse.com.cn。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中期报告全文。
1.2 没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中期 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公司中期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5公司董事长罗云先生、总裁唐昌运先生,财务总监孙志拥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强声明:保证中期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2.1 基本情况简介
2.2 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2.2.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2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3 国内外会计准则差异
□适用√不适用
§3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3.1 股份变动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3.2 股东数量和持股情况
单位:股
3.3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按照股权托管协议,2006年6月30日,宜宾天原股份有限公司托管本公司国家股,国有法人股股权7176万股的托管期限终止。
§4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4.1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
□适用√不适用
§5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5.1 主营业务分行业、产品情况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5.2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5.3 对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经营业务
□适用√不适用
5.4 参股公司经营情况(适用投资收益占净利润10%以上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5.5 主营业务及其结构与上年度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5.6 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毛利率)与上年度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由于主要产品新闻纸原材料价格上涨,产品售价降低,毛利率比去年同期降低86.80%。
5.7 利润构成与上年度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分析
□适用√不适用
5.8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5.8.1 募集资金运用
□适用√不适用
5.8.2 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5.9 董事会下半年的经营计划修改计划
□适用√不适用
5.10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说明
√适用□不适用
5.11 公司管理层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意见”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5.12 公司管理层对会计师事务所上年度“非标意见”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6 重要事项
6.1 收购、出售资产及资产重组
6.1.1 收购或置入资产
□适用√不适用
6.1.2 出售或置出资产
□适用√不适用
6.1.3 自资产重组报告书或收购出售资产公告刊登后,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对报告期经营成果与财务状况的影响
□适用√不适用
6.2 担保事项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6.3 重大关联交易
6.3.1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
6.3.2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不适用
6.4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不适用
6.5 其他重大事项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1)2006年8月11日,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成都办事处转送的《债权转让通知书》: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成都办事处将其享有的对宜宾纸业集团有限公司截止2005年12月20日的7227万元的相关债务及相应的抵押担保权益(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其土地使用权和部分机器设备对该债务设置了抵押担保)依法转让给宜宾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2)2006年8月14日,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成都办事处的《债务转让及催收通知》;根据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成都办事处出示的《债务转让及催收通知》,我公司在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成都办事处的债务截止2005年12月20日全部转移到宜宾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3)公司第一大股东宜宾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欠款3,988,397.60元,本公司已于2006年3月24日收到该款。
4)公司经非流通股股东宜宾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宜宾五粮液集团有限公司授权,于2006年8月7日正式启动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以非流通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每10股送3.3股的对价方案,正在实施过程中。
2006年上半年资金被占用情况及清欠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
2006年下半年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清欠方案实施时间表
□适用√不适用
6.6 原非流通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做出的特殊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6.7 未股改公司的股改工作时间安排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经非流通股股东宜宾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宜宾五粮液集团有限公司授权,于2006年8月7日正式启动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以非流通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每10股送3.3股的对价方案,正在实施过程中。
未股改公司已承诺股改但未能按时履行的具体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2006年9月完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
§7 财务报告
7.1 审计意见
7.2 财务报表
7.2.2利润及利润分配表
利润及利润分配表
2006年1-6月
编制单位: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法定代表人:罗云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志拥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强
7.3 报表附注
7.3.1 本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
7.3.2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报表合并范围未发生重大变化。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793 证券简称:宜宾纸业 公告编号:临2006—019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本次相关股东会议无否决议提案的情况;
2、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召开期间无修改提案的情况,也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3、公司将于近期刊登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在此之前公司股票继续停牌。
4、公司股票复牌时间安排详见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06年8月28日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06年8月24日~8月28日(期间的交易日),每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四川省宜宾市岷江西路54号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与委托董事会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罗云先生。
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6年修订)》、《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及《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网络投票和委托公司董事会投票参加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具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398人,代表股份总数为82,848,60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68%。
1、非流通股股东出席情况:
现场出席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具有表决权的非流通股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2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7,176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8.15%。
2、流通股股东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具有表决权的流通股股东及授权代表396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11,088,609股,占公司流通股股份总数的33.06%,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53% 。其中,
(1)现场出席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的流通股股东及授权代表10人, 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555,705股,占公司流通股股份总数的1.66%,占公司总股本的0.53%;
(2)通过网络投票方式表决的流通股股东384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10,533,904股,占公司流通股股份总数31.41%,占公司总股本的10%。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保荐机构代表、律师出席了本次 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相关股东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以下简称《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一)《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投票表决结果
1、现场表决情况
总的表决情况:同意72,315,70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社会公众股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555,705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0%。
2、网络表决情况:
同意10,533,904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 31.41%;反对 2,002,485 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9.01%;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0%。
3、合并统计表决结果:
总的表决情况:同意80,846,1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7.58%;反对 2,002,48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2.42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社会公众股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9,086,121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81 .94%;反对2,002,485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8.0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0%。
(二)参加表决的前十大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和表决情况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四川分所
2、见证律师:刘显
3、结论性意见:
“基于上述事实,金杜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会议人员的资格、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及本次会议的表决方式和表决程序等相关事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
2、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四川分所关于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3、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修订稿)。
特此公告。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六年八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793 证券名称:宜宾纸业 编号:临2006-020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记载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06年8月28日在公司办公大楼一会议室召开第六届十二次董事会议。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公司监事会主席杨为民、总裁唐昌运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罗云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议事规定。会议经讨论以书面表决形式决议如下:
1、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中期报告》及《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中期报告摘要》。
2、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解聘公司高管人员的议案》。
因工作需要,经本人申请同意孙志拥先生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因工作需要,经本人申请同意周晓川先生辞去公司副总裁职务。
3、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经公司总裁唐昌运提名,同意聘任任明治凯先生、周雪林先生为公司副总裁,同意聘任王强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
附:1、新聘高管人员简历:
明治凯,男、39岁、中共党员、北京轻工业学院机械工程专业学士学位、高级工程师。历任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机浆车间分厂厂长、生产管理中心经理、设备维护管理中心经理、总裁助理等职。
周雪林,男、41岁、高级工程师。天津科技大学制浆造纸工程工学硕士。历任宜宾纸业工艺技术处、科研所担任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宁波中华纸业有限公司高级工程师、科长;东莞玖龙纸业生产和技术经理、项目经理、副总裁、制浆造纸技术顾问等职。
王 强,男、37岁、中共党员、大学本科文化、会计师。历任四川省金河磷矿会计、宜宾天原股份公司财务处会计、宜宾天原集团公司资财处处长、宜宾天原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处处长、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处处长、总裁助理、副总会计师等职。
2、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8月28日召开第六届十二次董事会议。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发表如下意见:
因工作需要,经孙志拥先生本人申请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因工作需要,经周晓川先生本人申请辞去公司副总裁职务程序合法。
经公司总裁唐昌运先生提名,聘任聘任明治凯先生、周雪林先生为公司副总裁,聘任王强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
经审阅个人履历未发现有《公司法》第57条、58条规定的情况,未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以及不存在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以上人员的提名、聘任、通过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独立董事:严廷林 袁胜华 邹宪君
特此公告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六年八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793 证券名称:宜宾纸业 编号:临2006-021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决议公告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于2006年8月28日召开监事会议,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杨为民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4人,实到监事4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如下:
会议以4同意票,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中期报告》及《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中期报告摘要》。
特此公告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六年八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