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中期报告摘要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中期报告摘要摘自中期报告全文,报告全文同时刊载于http://www.sse.com.cn。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中期报告全文。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中期财务报 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居亮董事长,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建国总经理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田志伟总会计师声明:保证中期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2.1 基本情况简介
2.2 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2.2.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2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3 国内外会计准则差异
□适用√不适用
§3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3.1 股份变动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3.2 股东数量和持股情况
单位:股
3.3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4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4.1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
√适用□不适用
§5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5.1 主营业务分行业、产品情况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5.2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5.3 对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经营业务
□适用√不适用
5.4 参股公司经营情况(适用投资收益占净利润10%以上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5.5 主营业务及其结构与上年度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和去年同期比较,公司新增国际货运代理业务、仓储业务。
5.6 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毛利率)与上年度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5.7 利润构成与上年度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分析
√适用□不适用
公司今年上半年实现主营业务利润9,270.07万元,比同期增加32.21%;实现营业利润-3,903.94万元,比去年同期减少5,500.38%;取得投资收益4,439.90万元,比同期增加1,390.76%;实现利润总额405.15万元,比去年同期减少21.70%;实现净利润555.20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50.89%。
报告期主营业务利润的增长,主要是新增物流企业实现的利润;营业利润的亏损主要是并表子公司上海长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亏损;报告期公司实现投资收益4,439.90万元,比去年同期增加4,142.07万元,主要是公司报告期转让了宁波长发商厦有限责任公司90%的股权。
5.8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5.8.1 募集资金运用
□适用√不适用
5.8.2 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5.9 董事会下半年的经营计划修改计划
□适用√不适用
5.10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说明
□适用√不适用
5.11 公司管理层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意见”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5.12 公司管理层对会计师事务所上年度“非标意见”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6 重要事项
6.1 收购、出售资产及资产重组
6.1.1 收购或置入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6.1.2 出售或置出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6.1.3 自资产重组报告书或收购出售资产公告刊登后,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对报告期经营成果与财务状况的影响
√适用□不适用
此次股权转让提高公司经营业绩,给公司带来一定的盈利,有利于公司发展物流产业。目前出让资产50%资金到位,投资转让已产生收益。
6.2 担保事项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6.3 重大关联交易
6.3.1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
6.3.2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不适用
6.4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不适用
1、2004年9月,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判决我司在申请执行保证合同追偿权纠纷案的诉讼案中胜诉,中广卫星因不服向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审理期间又向北京丰台提起行政诉讼,遂一中院中止了对该案的执行。上海市高院于2005年6月作出维持原判的裁定,中广卫星又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申诉,最高院已于2006年4月召开第一次听证会,目前现该案还在审理中。
2、2004年10月,中广卫星通讯技术有限公司在北京丰台区人民法院对北京市建设委员会提起行政诉讼,长江投资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06年4月18日,丰台法院判决中广卫星胜诉。同年5月,我司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经审理,法院维持原判 。
3、2003年8月5日,本公司因不服中国光大银行上海分行借款合同纠纷的一审判决,遂向上海市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被驳回后又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民事申请再审。2006年3月公司接到最高法院的裁定书,同意对该案的提审,并在提审期间,中止原判决的执行
6.5 其他重大事项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2006年上半年资金被占用情况及清欠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
2006年下半年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清欠方案实施时间表
□适用√不适用
6.6 原非流通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做出的特殊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注:特殊承诺指股权分置改革时作出的除法定承诺之外的其他承诺。
6.7 未股改公司的股改工作时间安排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未股改公司已承诺股改但未能按时履行的具体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7 财务报告
7.1 审计意见
7.2 披露比较式合并及母公司的利润表
利润表
2006年1-6月
编制单位: 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法定代表人:居 亮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王建国总经理 会计机构负责人: 田志伟总会计师
7.3 报表附注
7.3.1 本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
7.3.2 如果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比,合并范围发生变化,提供具体说明
(一)、和上一报告期(上年度)比较,减少合并单位一家:今年6月份公司将宁波长发商厦有限责任公司90%股权转让给了上海百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报告期只合并了该公司1-6月损益和现金流量。
(二)、公司报告期和去年同期比较合并范围变动情况如下:
与去年同期相比报告期新增合并单位8家,原因为:
1、公司去年下半年因收购而增加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公司是上海盛发客运服务有限公司、上海长发物流配送有限公司、上海长发货运有限公司、上海陆上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上海长发国际货运有限公司、上海长发联合货运代理有限公司及上海西铁长发国际货运有限公司。
2、公司去年上半年因上海华旭玻尔微电子有限公司新设尚处于筹建期未纳入合并报表,从去年末已进入经营期故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与去年同期相比报告期减少合并单位4家,原因为:
1、去年下半年公司因子公司上海广播电视科技咨询部注销,和去年同期比较本报告期合并报表范围减少了上海广播电视科技咨询部。
2、去年下半年公司因转让子公司上海大森林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上海怡标电镀有限公司、上海华美精密电子机械有限公司股权,和去年同期比较本报告期合并报表范围减少了上海大森林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上海怡标电镀有限公司,上海华美精密电子机械有限公司。
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居亮
2006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