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华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中期报告摘要
[] 2006-08-31 00:00

 

  海南华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中期报告摘要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中期报告摘要摘自中期报告全文,报告全文同时刊载于http://www.sse.com.cn。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中期报告全文。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中期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高宏,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房亚南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洪涂标声明:保证中期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2.1 基本情况简介

  

  2.2 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2.2.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1:如果报告期末至报告披露日,公司股本发生变化的,按新股本计算。

  2.2.2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3 国内外会计准则差异

  □适用√不适用

  §3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3.1 股份变动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3.2 股东数量和持股情况

  单位:股

  

  

  3.3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4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4.1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

  □适用√不适用

  §5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5.1 主营业务分行业、产品情况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5.2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5.3 对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经营业务

  □适用√不适用

  5.4 参股公司经营情况(适用投资收益占净利润10%以上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5.5 主营业务及其结构与上年度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5.6 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毛利率)与上年度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5.7 利润构成与上年度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分析

  □适用√不适用

  5.8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5.8.1 募集资金运用

  □适用√不适用

  5.8.2 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5.9 董事会下半年的经营计划修改计划

  □适用√不适用

  5.10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说明

  □适用√不适用

  5.11 公司管理层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意见”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5.12 公司管理层对会计师事务所上年度“非标意见”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6 重要事项

  6.1 收购、出售资产及资产重组

  6.1.1 收购或置入资产

  □适用√不适用

  6.1.2 出售或置出资产

  □适用√不适用

  6.1.3 自资产重组报告书或收购出售资产公告刊登后,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对报告期经营成果与财务状况的影响

  □适用√不适用

  6.2 担保事项

  □适用√不适用

  6.3 重大关联交易

  6.3.1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

  6.3.2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不适用

  6.4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不适用

  1、本报告期内未发生诉讼事项

  2、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报告期的重大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及影响:

  1)、中行海南省分行诉海南中平木业有限公司借款美元985万元本金,公司及中国科技国际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承担担保责任一案,2004年2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已做出终审判决,判令公司及中国科技国际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对上述借款1020.98万美元(含息转本)及利息承担连带偿还责任。本案已进入强制执行阶段。

  2)、公司与海南光大国信租赁(联合)有限公司(以下称"光大公司")及海南科技工业公司(以下简"科技公司")借款担保纠纷,公司申请对公司原持有的世茂股份法人转配股3,431,775股(转增股本后为4,289,718股)执行回转一案,公司董事会认为该案在在执行过程中存在严重的错误执法行为,侵害了公司的合法权益,公司已向法院提交申请报告,申请法院依法撤消海中法执字第296-6号裁定并对本案进一步全面审查。本报告其内无新的进展情况。

  6.5 其他重大事项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2006年上半年资金被占用情况及清欠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

  

  2006年下半年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清欠方案实施时间表

  □适用√不适用

  6.6 原非流通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做出的特殊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6.7 未股改公司的股改工作时间安排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未股改公司已承诺股改但未能按时履行的具体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7 财务报告

  7.1 审计意见

  

  7.2 披露比较式合并及母公司的利润表

  利润表

  2006年1-6月

  编制单位: 海南华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法定代表人:高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房亚南     会计机构负责人: 洪涂标

  7.3 报表附注

  7.3.1 如果出现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会计差错更正的,说明有关内容、原因及影响数。

  7.3.2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报表合并范围未发生重大变化。

  证券代码:600759         证券简称:*ST华侨           编号:临2006-024号

  海南华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个别董事声明的除外)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南华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06年8月28日以书面传真方式通知公司全体董事,会议以通讯方式审议表决召开。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应参加会议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表决的董事9人.经书面回复表决,其中9票赞成,0票反对,0 票弃权,本次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1、通过公司2006年中期报告正文及其摘要;

  2、通过了聘用郑志枫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附:郑志枫先生简历)

  独立董事陈公瑜先生、项敏女士、王光新先生发表意见如下:上述关于选举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是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提出的,郑志枫先生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董事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选举合法有效。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本次会议作出的相关选举决议。

  3、通过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拟聘请上海立信长江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财务审计单位,聘期一年,该事项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附:上海立信长江会计师事务所简介)

  4、通过召开公司200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股东大会有关事项见股东大会召开通知)。

  特此公告。

  海南华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六年八月二十九日

  候选财务总监简历:

  郑志枫,男,35岁

  1991/09--1994/07:集美财政专科学校(现为集美大学) 投资经济管理专业

  1994/08--2004/03:农业银行

  2004/03--2006/06: 升汇投资集团 计划资金本部经理

  上海立信长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情况简介:

  上海立信长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立信长江”)是经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全国72家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86家具有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注册资本500万元,立信长江现有从业人员600多名,其中执业注册会计师270多名,具有中国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注册会计师70人,拥有多名经验丰富、在会计界有影响的资深专家。具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的经验,是国内技术力量比较雄厚、资质较全的的中介机构。

  证券代码:600759            证券简称:*ST华侨           编号:临2006-025号

  海南华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06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个别董事声明的除外)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南华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兹定于2006年9月15日召开公司200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06年9月15日上午9:30。

  2、地点:海口市西沙路28号侨企大楼B座8层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三、参加对象:

  1、2006年9月8日15时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及其委托代理人。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四、参加会议办法:

  1、登记手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个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法人股东应持单位证明、法人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股东代理人持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代理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时间:2006年9月15日9:00-9:30。

  3、登记地点:海口市西沙路28号侨企大楼B座8层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五、其他事项:

  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住宿、交通费自理。

  六、联系方式:

  公司电话:0898-66787367

  公司传真:0898-66757661

  特此公告。

  海南华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六年八月二十九日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海南华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股东帐号:                     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权限(转委托无效):         委托有效期:

  签发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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