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中期报告摘要
[] 2006-08-31 00:00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中期报告摘要

  §1 重要提示

  1.1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中期报告摘要摘自中期报告全文,报告全文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中期报告全文。

  1.2 没有董事声明对中期 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

  1.3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06年8月29日审议通过了《公司2006年中期报告》及摘要。会议应到董事17名,实际到会董事15名,张萌董事委托方建一副董事长行使表决权,余建平董事委托耿留琪副董事长行使表决权,许铁良独立董事委托张利国独立董事行使表决权。

  1.4 公司中期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5公司董事长刘海燕、行长吴建、财务负责人刘熙凤及会计机构负责人韩运福、孙立国,保证中期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基本信息

  

  2.2 财务资料

  2.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2.2.2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单位:人民币千元)

  

  2.2.3 国内外会计准则差异

  □ 适用 √ 不适用

  2.2.4报告期贷款损失准备金情况

  (单位:人民币千元)

  

  2.2.5截止报告期末前三期补充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千元)

  

  注:存款总额包括短期存款、短期储蓄存款、应解汇款及临时存款、存入短期保证金、长期存款、长期储蓄存款、存入长期保证金。

  长期存款包括长期存款、长期储蓄存款、存入长期保证金。

  贷款总额包括短期贷款、进出口押汇、贴现、中长期贷款、逾期贷款。

  2.2.6截止报告期末前三期补充财务指标

  

  注:不良贷款率按“五级分类”口径,不良贷款率 =(次级类贷款+可疑类贷款+损失类贷款)÷各项贷款余额×100%

  2.2.7报告期末资本构成及其变化情况

  (单位:人民币亿元)

  

  2.3 银行业务数据

  2.3.1 分支机构基本情况

  

  2.3.2 贷款五级分类及贷款损失准备情况

  (单位:人民币千元)

  

  公司在期末对贷款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有客观证据表明贷款发生减值的,计提减值准备。公司首先对单项金额重大的贷款是否存在减值的客观证据进行单独评估,其后对单项金额不重大的贷款是否存在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进行单独或整体的评估。如果没有客观证据表明单独评估的贷款存在减值情况,无论该笔贷款金额是否重大,公司将其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贷款组别中,进行整体减值评估。报告期末,公司贷款损失准备金金额为53.10亿元,准备金覆盖率为72.11%。

  2.3.3贷款分布情况

  2.3.3.1 主要行业分布情况

  报告期末,公司对公贷款行业分布前5位为工业、建筑业、能源交通业、物资流通业、商业,金额合计162,826,878千元,占贷款总额的62.42%。

  2.3.3.2 贷款地区分布情况

  报告期末,公司贷款主要分布在北京、上海、江苏、浙江、湖北、山西、河北、广东、山东、云南、辽宁、四川、陕西、新疆、重庆、内蒙古、福建、天津18个行政地区。

  2.3.4 前十名客户贷款情况

  报告期末,公司前十大贷款客户为长春城市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山西省交通建设开发投资总公司、佛山市路桥建设有限公司、山西海鑫国际钢铁有限公司、绍兴袍江工业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山西太钢不锈钢有限公司、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大理白族自治州国有资产经营投资有限公司、烟台万华聚氨脂股份有限公司、大连重工起重集团有限公司,合计贷款余额60.07亿元,占期末贷款余额的2.30%。

  2.3.5 报告期末占贷款总额比例超过20%(含20%)的贴息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发生贴息贷款。

  2.3.6 重组贷款期末余额及其中逾期贷款情况

  报告期末,公司重组贷款余额11.36亿元人民币,其中逾期金额1.76亿元人民币。

  2.3.7主要贷款类别、平均余额及利率

  (单位:人民币千元)

  

  2.3.8 报告期末所持金额重大的政府债券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2.3.9 应收利息及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的计提情况

  (单位:人民币千元)

  

  2.3.10主要存款类别、平均余额及利率

  (单位:人民币千元)

  

  2.3.11逾期未偿债务情况

  报告期末,公司没有发生逾期未偿债务情况。

  2.3.12可能对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的表外项目余额及其重要情况

  从公司经营业务看,可能对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的主要为表外业务和表外应收利息。

  (单位:人民币千元)

  

  2.3.13集团客户授信业务风险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加强集团客户管理,实施全过程风险监控,管理能力不断增强。进一步完善集团客户授信管理办法,优化集团客户业务管理流程;加强集团客户准入管理,严格控制集团关联企业互保;统一核定集团客户授信额度,强化集团客户整体风险控制;建立集团客户垂直管理团队,实施总分行上下联动管理;加强集团客户的风险预警和提示,实施全过程风险预警和动态监控等。

  2.3.14 不良贷款情况及采取的相应措施

  报告期末,公司五级分类不良贷款率2.82%,比年初下降0.22个百分点。

  报告期内,公司为解决不良贷款已采取的措施主要包括:一是实施全方位、全过程风险管理,重点加强信用风险、操作风险管理;二是加强互保业务风险管理,控制担保业务风险;三是建立风险监测指标体系,提高业务过程风险监测能力;四是强化信贷档案完整有效,规范信贷“三查”行为;五是建立定期尽职问责制度,严格授信业务纪律;六是强化风险信息预警,提高风险预警能力;七是加强问题贷款研究,提高问题贷款风险防控能力;八是加强不良贷款处置方式研究,提高不良贷款处置能力;九是加大贷款核销力度,提高财务实力和抗风险能力。

  2.3.15 公司面临的风险因素及对策

  报告期内,公司面对信用、操作、市场等风险因素,稳健经营,实施全方位、全过程风险管理,具体措施为:强化信用评级、风险迁徙、风险抵补管理,提高风险识别、评估能力;加强风险预警和问题贷款研究,提高风险预警和问题贷款处置能力;加强资产结构调整,优化行业、客户、担保结构;梳理业务制度、强化系统应用,逐步实现操作流程规范化、标准化;强化业务运行监测,构建风险监测指标体系;强化行为尽职调查,打造铁的信贷纪律;落实《商业银行市场风险管理指引》,研究建立市场风险管理体系;加强外汇业务敞口限额和流程监控管理;推广运用资金业务交易系统,提高市场风险管理电子化水平;进一步完善信息安全技术体系、管理体系和保障体系;推广应用新业务系统,提高信息化技术水平等。

  2.3.16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与有效性

  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风险管理的需要,逐步建立起一套较为完整、合理和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公司现行内部控制制度覆盖各项业务过程和操作环节,有效发挥对风险的持续性事前防范、事中控制和事后监督纠正作用。公司定期开展内部控制制度检讨、评价工作。报告期内,公司共修订、新建各项制度26项。为强化制度的可操作性、简化制度结构、提高制度的适用性,公司本期继续深入开展制度重整工作。这项工作对公司夯实基础管理,进一步理顺制度体系,提高制度有效性和执行力起到推动作用。

  §3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3.1 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注:2006年6月6日,公司完成股权分置改革,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获得非流通股支付的3股对价。详见2006年5月31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3.2 股东数量和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单位:股)

  

  注: 2006年5月17日,公司18家非流通股股股东向德意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意志银行卢森堡股份有限公司、萨尔·奥彭海姆股份有限合伙企业转让合计58,720万股,占总股本的13.98%。详见2006年5月19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德意志银行等三家境外金融机构受让股权完成过户的公告》。

  3.3 前10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单位:股)

  

  3.4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4.1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5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5.1经营状况

  截至2006年6月末,公司资产总规模达到3,916.84亿元,比上年末增加355.51亿元,增长9.98%;各项存款余额3,376.57亿元,比上年末增加271.54亿元,增长8.75%;各项贷款余额2,608.30亿元,比上年末增加271.42亿元,增长11.61%;实现利润总额11.12亿元,比上年增加1.56亿元,增长16.32%;实现净利润7.45亿元,比上年增加1.05亿元,增长16.41%。

  5.2主营业务分行业、产品情况

  (单位:人民币千元)

  

  5.3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人民币千元)

  

  5.4 对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经营业务

  □ 适用 √ 不适用

  5.5 参股公司经营情况(适用投资收益占净利润10 %以上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5.6 主营业务及其结构与上年度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5.7 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毛利率)与上年度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5.8 利润构成与上年度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分析

  □ 适用 √ 不适用

  5.9经营中的问题与困难

  一是受产业结构调整和宏观调控的影响,企业信用风险加大,银行必须进一步强化风险管理,提高风险管理水平。

  二是上半年美联储连续4次对外币存款加息,导致公司上半年存款付息率有所上升。

  三是今年6月份恢复新股发行后,发行方式由市值配售恢复为资金申购,一部分资金进入股票市场,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银行间资金的流动性,从而对商业银行流动性管理提出了更高水平。

  四是资本约束问题。银监会对商业银行资本监管不断加强,而商业银行受再融资政策审批的限制,补充资本金周期较长,补充渠道有限,从而使公司面临资本充足率下降和调整业务结构的压力。

  5.10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5.10.1 募集资金运用

  公司于2003年8月26日-9月3日利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向二级市场投资者定价配售和上网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了10亿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5.60元,扣除上市发行费用及加上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54.6亿元。所募集资金按中国人民银行的批复和招股说明书的承诺,全部用于充实公司资本金,提高公司的资本充足率,抗风险能力显著提高。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合理运用募集资金,情况具体如下:

  1、机构网点建设:计划投入16.5亿元,截止报告期末累计拨付分支行营运资金13.29亿元。

  2、电子化建设:计划投入10亿元,截止报告期末累计投入10亿元。

  3、人才培训:计划投入2亿元,截止报告期末累计投入2亿元。

  4、购建固定资产:计划投入8.5亿元,截止报告期末累计投入8.5亿元。

  剩余资金参与公司的日常运营。

  5.10.2 变更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5.11董事会下半年的经营计划修改计划

  □ 适用 √ 不适用

  5.12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5.13 公司管理层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意见"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5.14 公司管理层对会计师事务所上年度"非标意见"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 重要事项

  6.1 收购、出售资产及资产重组

  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发生收购及出售资产、吸收合并事项。

  6.1.1 收购或置入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6.1.2 出售或置出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6.1.3 自资产重组报告书或收购出售资产公告刊登后,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对报告期经营成果与财务状况的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6.2 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的关联交易主要为对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关联方的贷款。公司在处理关联交易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定的各项业务管理规章制度,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符合诚实信用及公允原则,对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没有产生负面影响。

  (一)持股5%以上股东的贷款情况

  公司不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

  公司对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的贷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千元)

  

  (二)报告期末,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关联企业、相同关键管理人员的其他企业仍在履行的3000万元以上贷款金额1,578,845千元,占贷款总额的0.61%。

  6.3 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6.3.1 重大托管、租赁、承包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无托管、承包其他公司资产或其他公司托管、承包、租赁本公司资产的事项。

  6.3.2 重大担保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除中国银监会批准的经营范围内的金融担保业务外,没有其他需要披露的重大担保事项。

  6.4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对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的诉讼仲裁事项。截至2006年6月30日,公司存在人民币1000万元以上的未决诉讼案件86件,涉及标的人民币293140.06万元,其中作为被告的未决诉讼案件6件,涉及标的人民币13226万元。在公司未决诉讼案件中被法院冻结国债面值人民币5154.23万元。

  6.5 其他重大事项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一)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从4月28日起上调金融机构贷款基准利率0.27个百分点,由5.58%提高到5.85%,其他各档次贷款利率也相应调整,金融机构存款利率保持不变。此次上调金融机构贷款基准利率将进一步巩固宏观调控、保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控制货币信贷过快投放,优化贷款结构。这一政策将促使商业银行按照国家宏观控制政策,把握信贷投放进度,关注经济结构调整过程中的信用风险,坚持“有保有压”,防止大起大落。

  (二)中国人民银行2006年6月16日宣布,从7月5日起,除农村信用社(含农村合作银行)外,所有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上调0.5个百分点,根据现执行7.5%存款准备金率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将执行8%的存款准备金率。调高存款准备金率将促使商业银行进一步加强流动性管理,控制货币和信贷供应、缓解投资过热以及扭转经济增长中的结构性风险。

  (三)报告期内,公司完成引资工作。2006年5月17日,本公司18家非流通股股东向德意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意志银行卢森堡股份有限公司、萨尔·奥彭海姆股份有限合伙企业转让合计58,720万股股份事宜已完成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过户的法律手续。该事项公告详见2006年5月19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四)报告期内,公司完成股改工作。公司按照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获付3.0股股票的股权分置改革对价方案成功完成股改,对价股份于2006年6月6日上市。该事项公告详见2006年5月31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 7 财务报告

  7.1公司中期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7.2 披露比较式合并及母公司的利润表

  ( 单位:人民币元)

  

  法定代表人:刘海燕                 行长:吴建             财务负责人:刘熙凤

  7.3 会计报表附注

  7.3.1 如果出现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会计差错更正的,说明有关内容、原因及影响数。

  报告期末,本公司执行财政部《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暂行规定(试行)》(财会[2005]14号)的规定,并追溯调整期初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1、与原核算办法相比,执行新规定,报告期内减少净利润9,635千元,为债券投资重分类导致投资收益确认方式改变、在表内确认衍生金融工具未实现损益及调整递延所得税所致;增加报告期所有者权益项目“可供出售投资未实现损益,税后”9,920千元,为确认可供出售投资未实现损益所致。以上调整合计增加报告期末总资产4,645千元,增加报告期末负债及所有者权益4,645千元。

  2、经追溯调整,增加报告期初未分配利润14,438千元,为债券投资重分类导致投资收益确认方式改变及调整递延所得税所致;减少报告期初所有者权益项目“可供出售投资未实现损益,税后”10,077千元,为确认可供出售投资未实现损益所致。以上追溯调整合计增加报告期初总资产4,361千元,增加报告期初负债及所有者权益4,361千元。

  7.3.2 如果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原因及影响数。

  □ 适用 √ 不适用

  7.3.3 如果被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列示涉及事项的有关附注。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长:刘海燕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六年八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015         股票简称:华夏银行         编号: 2006—30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06年8月29日在华夏银行大厦三层第五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06年8月18日以特快专递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17人,实到14人,张萌董事因公务未亲自出席会议,委托方建一副董事长行使表决权,余建平董事因公务未亲自出席会议,委托耿留琪副董事长行使表决权,许铁良独立董事因公务未亲自出席会议,委托张利国独立董事行使表决权,有效表决票17票,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3名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刘海燕董事长主持,经出席会议的董事或其授权委托人举手表决,会议通过并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中期报告》及其摘要。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议案》。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1、组织研究拟定本行中长期发展战略并报董事会审批;2、监督、检查年度经营计划、投资方案的执行情况及董事会决议的其他事项的落实情况;3、提出需经董事会决定的重大问题的建议和方案。

  战略委员会的召集人为刘海燕,委员为方建一、耿留琪、吴建、刘熙凤、赵军学、张明远、余建平。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增选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德意志银行亚太区(日本除外)首席执行官Colin Grassie(高杰麟)为我行董事候选人。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改选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盛杰民、骆小元、卢建平为我行独立董事候选人。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修改〈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修改〈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并通过《关于修改〈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0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另行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张利国、高培勇、张明远、戚聿东、姜培维、牧新明、许铁良认为,本次董事会提名的董事候选人Colin Grassie(高杰麟)、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盛杰民、骆小元、卢建平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上述董事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上述第三、四、五、六、七项议案需提请200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章程(修订草案)》、《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草案)》、《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草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附件:1、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简介

  2、独立董事候选人及提名人声明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8月31日

  附件1: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简介

  Colin Grassie(高杰麟),男,1961年6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J P摩根公司外国债券部总监(美国)、德意志银行全球市场销售部总监(亚洲区)、德意志银行全球市场销售部总监(欧洲区)、德意志银行全球市场部客户集团联席主席、德意志银行全球市场部总监(欧洲区)。现任德意志银行亚太区(日本除外)首席执行官。

  盛杰民,男,1941年3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教授。曾在华东政法学院、上海复旦大学、北京大学法学院任教。现任北京大学经济法研究所所长。

  骆小元,女,1954年1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曾任《财政研究》杂志副主编、编辑部主任,兼任中国成本研究会副秘书长,中国中青年成本研究会常务理,北京大学《经济财会教育丛书》特聘编委,北京工商大学兼职副教授,会计学会会刊、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刊编辑部主任,注册会计师全国考试委员会委员兼考试办公室主任,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总会计师。现任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注册中心主任。

  卢建平,男,1963年12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生导师、教授。曾任浙江大学哲学系讲师、副教授,浙江大学涉外经济法律研究所所长,浙江大学国际经济法系主任、教授,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研究中心执行主任。现任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常务副院长。

  附件2:独立董事候选人及提名人声明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盛杰民,作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中国证监会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的要求,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盛杰民

  2006年8月16日

  (下转B3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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