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中期报告摘要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中期报告摘要摘自中期报告全文,报告全文同时刊载于http://www.sse.com.cn。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中期报告全文。
1.2董事林桂仙女士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董事会,委托傅敦 汛先生代为出席本次董事会并行使表决权,其余董事均出席了本次会议。
1.3 公司中期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王恒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毓兰女士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东玲女士声明:保证中期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2.1 基本情况简介
2.2 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2.2.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2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适用□不适用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3.1 股份变动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3.2 股东数量和持股情况单位:股
3.3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4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4.1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
□适用√不适用
§5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5.1 主营业务分行业、产品情况表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中: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金额0万元人民币。
5.2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5.3 对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经营业务
□适用√不适用
5.4 参股公司经营情况(适用投资收益占净利润10%以上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5.5 主营业务及其结构与上年度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报告期主营业务构成中,原公司报表范围的南京国际同仁发展有限公司已转让70%股权,转让后持股比例为30%,不再并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5.6 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毛利率)与上年度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报告期公司及子公司调整主营业务结构,提高综合毛利率高的商品销售结构、减少无效益的批发业务,使公司综合毛利率同比增加2.48个百分点。
5.7 利润构成与上年度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分析
√适用□不适用
本期利润构成中,主营业务利润占利润总额的249.15%,与上年度相比下降196.92个百分点,费用总额占利润总额的比重216.07%,与上年度相比下降157.43个百分点。主要原因是:上年度计提了有关交家电公司的减值准备和预计负债,导致利润总额大幅下降,而本报告期交家电公司偿还了交通银行债务,公司将预计负债予以转回,同时本报告期转让同仁公司增加了公司投资收益。
5.8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5.8.1 募集资金运用
□适用√不适用
5.8.2 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5.9 董事会下半年的经营计划修改计划
□适用√不适用
5.10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说明
□适用√不适用
5.11 公司管理层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意见”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5.12 公司管理层对会计师事务所上年度“非标意见”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关于南京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分局对南京东方商城有限责任公司及本公司进出口分公司的税务专项检查,目前尚没有检查结果。
§6 重要事项
6.1 收购、出售资产及资产重组
6.1.1 收购或置入资产
□适用√不适用
6.1.2 出售或置出资产
√适用□不适用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6.1.3 自资产重组报告书或收购出售资产公告刊登后,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对报告期经营成果与财务状况的影响
√适用□不适用
调整项目结构突出了公司的主营业务和核心资产,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和公司整体利益。 本次股权转让后,公司保留30%比例股权。在收回前期投入的资金并提前实现21.13%的投资收益后,不再承担该项目资金继续投放的义务,同时,保留了分享有可能存在的该项目预期利润的权利,较好体现了收益与风险的战略平衡。
6.2 担保事项
√适用□不适用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1)本报告期,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南京新百药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2500万元;
2) 2004年6月18日,本公司为南京交家电(集团)总公司提供贷款担保,担保金额为2740万元人民币,担保期限为2004年6月18日至2004年9月17日,已逾期。该逾期贷款已由交家电(集团)总公司于2006年8月23日归还银行,本公司担保责任同时解除。
6.3 重大关联交易
6.3.1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
6.3.2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不适用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中: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提供资金的发生额0元人民币,上市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提供资金的余额50,049,935.77元人民币。
6.4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不适用
1、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2、以前年度重大诉讼,仲裁事项的进展情况。
1)交通银行诉南京交家电公司未归还由本公司担保的2000万元逾期贷款事项,由于南京交家电公司已归还2000万元逾期贷款,南京交通银行已撤除对交家电及本公司的诉讼,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解冻了本公司在农业银行的冻结存款2000万元。
2)本公司诉中国华阳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归还4000万元存款一案(详见1999年3月11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本报告期,该事项无较大进展。
3)本公司诉中国科技国际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归还4300万元存款一案(详见1999年3月11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本报告期,该事项无较大进展。
6.5 其他重大事项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2006年上半年资金被占用情况及清欠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
2006年下半年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清欠方案实施时间表
√适用□不适用
6.6 原非流通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做出的特殊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6.7 未股改公司的股改工作时间安排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的股改工作正在积极的准备过程中,力争在2006年9月底之前进入股改程序。
未股改公司已承诺股改但未能按时履行的具体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7 财务报告
7.1 审计意见
7.2 披露比较式合并及母公司的利润表
利润表
2006年1-6月
编制单位: 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恒先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王毓兰女士 会计机构负责人: 张东玲女士
7.3 报表附注
7.3.1 本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
7.3.2 如果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比,合并范围发生变化,提供具体说明
根据公司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及公司子公司南京新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同意转让本公司持有的南京国际同仁发展有限公司70%股权,受让方为泰州新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转让后本公司持有国际同仁30%股权,不再并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根据南京新月交家电公司股东会同意注销该公司的决议,公司已于2006年5月31日在南京市工商管理局登记注销,本报告期不再并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7.3.3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2004年6月18日,本公司为南京交家电(集团)总公司提供贷款担保,担保金额为2740万元人民币,担保期限为2004年6月18日至2004年9月17日,已逾期。该逾期贷款已由交家电(集团)总公司于2006年8月23日归还银行,本公司担保责任同时解除。
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