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14 证券简称:金瑞矿业 公告编号:临2006-013号 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第一次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本公司董事会申请公司股票自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06年9月1日)次一交易日起持续停牌。如果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未经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则公司股票于相关股东会议决议公告日的次一交易日复牌;如果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经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则公司股票在非流通股东向流通股东支付的股份上市交易之日复牌。
本公司于2006年8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上刊载了《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通知》。同时,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自2006年8月14日刊登公告以来,在公司董事会的协助下,非流通股股东通过热线电话、电子邮件、网上路演、走访投资者等多种形式与流通股股东进行了广泛的沟通,并于2006年8月23日在《上海证券报》公告了《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沟通协商情况暨调整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业务操作指引》的要求,现本公司发布关于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的书面委托和要求,就其提出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提交相关股东会议审议。
1、相关股东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06年9月12日14:3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为:2006年9月8日—9月12日期间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日的9:30--11:30、13:00--15:00。
2、股权登记日:2006年9月1日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青海省西宁市新宁路36号青海省金星矿业有限公司会议室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方式:相关股东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行使表决权。
6、参加相关股东会议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征集投票权,下同)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
7、提示公告
相关股东会议召开前,公司将发布两次召开相关股东会议提示公告,提示公告时间分别为2006年8月31日、2006年9月7日。
8、会议出席对象
(1)凡2006年9月1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相关股东会议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相关股东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中介机构的相关人员。
9、公司股票停牌、复牌事宜
(1)本公司董事会将申请相关证券自2006年8月14日起停牌,最晚于2006年8月24日复牌,此段时期为股东沟通时期;
(2)本公司董事会将在2006年8月23日之前(含当日)公告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沟通协商的情况、协商确定的改革方案,并申请公司相关证券于公告后下一交易日复牌;
(3)本公司董事会将申请自本次相关股东会议股权登记日的次一交易日(9月4日)起至改革规定程序结束之日公司相关证券停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审议事项为《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三、流通股股东具有的权利和主张权利的期限、条件和方式
1、流通股股东具有的权利:流通股股东依法享有出席相关股东会议的权利,并享有知情权、发言权、质询权和就议案进行表决的权利。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规定,本次相关股东会议所审议的议案须经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经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流通股股东主张权利的期限、条件和方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规定,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征集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流通股股东可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对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审议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公司董事会同意就股权分置改革事宜,向公司全体流通股股东征集在相关股东会议上的投票表决权,并代表委托之股东,在相关股东会议上行使投票表决权。有关征集投票权具体程序见公司于2006年8月14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上的《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投票委托征集函》。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征集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则按照现场投票、征集投票和网络投票的优先顺序择其一作为有效表决票进行统计。
(1)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征集投票重复投票,以现场投票为准。
(2)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或征集投票重复投票,以征集投票为准。
(3)如果同一股份多次征集重复投票,以最后一次征集投票为准。
(4)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网络投票为准。
敬请各位股东审慎投票,不要重复投票。
3、流通股股东参加投票表决的重要性
(1)有利于保护自身利益不受到侵害;
(2)充分表达意愿,行使股东权利;
(3)如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得本次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则不论流通股股东是否参与了本次投票表决、也不论流通股股东是否投了反对票,只要其为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实施之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就均需按本次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的决议执行。
四、公司董事会组织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沟通协商的安排
公司董事会将通过如下方式协助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进行沟通:
1、联系人:任素彩
2、联系电话:0971-7720083 7720093
3、联系传真:0971-5507586 5503604
4、电子信箱: scgf@yp.ce.net.cn
5、联系地址:青海省西宁市朝阳西路112号
五、相关股东会议现场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加盖印章或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和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
2006年9月8日至9月11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以及9月12日上午9:00-12:00。
3、联系方式:
登记地址:青海省西宁市朝阳西路112号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书面回复地址:青海省西宁市朝阳西路112号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邮政编码:810028
联系电话:0971-7720093
联系传真:0971-5507586
联系人: 任素彩
六、采取网络投票的投票程序
1、投票的起止时间:2006年9月8日-9月12日期间交易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投票代码与股票简称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
投票程序比照上海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⑴买卖方向为买入股票;
⑵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会议议案序号,1元代表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议案,以1元的价格予以申报。如下表:
⑶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4、投票举例
⑴股权登记日持有“金瑞矿业”A股的投资者,对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投同意票,其申报如下:
⑵如某投资者对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投反对票,只要将申报股数改为2股,其他申报内容相同。
5、投票注意事项
⑴对同一议案不能多次进行表决申报,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⑵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
七、董事会投票委托征集方式
1、征集对象:截止2006年9月1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流通股股东。
2、征集时间:2006年9月2日—2006年9月11日正常工作日上午9:00至下午17:00。
3、征集方式:本次征集投票权为征集人无偿自愿征集,并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刊和网站上发布公告的方式公开进行。
4、征集程序和步骤
请详见公司于2006年8月14日在《上海证券报》上刊登的《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投票委托征集函》
八、其他事项
1、出席本次股东会议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的膳食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8月31日
附件1
股东登记表
兹登记参加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
姓名: 联系电话:
股东帐户号码: 身份证号码:
持股数:
2006年 月 日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个人)出席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06年 月 日
(本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及剪报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