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源得亨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中期报告摘要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中期报告摘要摘自中期报告全文,报告全文同时刊载于www.sse.com.cn。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中期报告全文。
1.2董事张文兵未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中期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 司负责人赵利、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耀庭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孙艳声明:保证中期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2.1 基本情况简介
2.2 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2.2.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2.2.2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2.2.3 国内外会计准则差异
□适用√不适用
§3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3.1 股份变动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股份总数及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
单位:股
说明:公司于2006年6月19日进入股权分置改革程序,发布股权分置改革提示性公告。股权分置改革于报告期后完成。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为:流通股股东每 10 股获得非流通股东送出的股票 3.8 股。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 A 股股权登记日为 2006 年8月4日 。
复牌日:2006 年8月8日。
对价股份上市日:2006 年8月8日。
自 2006 年8月8日起,公司股票简称改为“G 得亨”,股票代码“600699”保持不变。
有关信息可查阅“(十)信息披露索引”及公告。
3.2 股东数量和持股情况
单位:股
3.3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4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4.1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
□适用√不适用
§5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5.1 主营业务分行业、产品情况表单位:元
5.2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适用√不适用
5.3 对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经营业务
□适用√不适用
5.4 参股公司经营情况(适用投资收益占净利润10%以上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5.5 主营业务及其结构与上年度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5.6 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毛利率)与上年度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5.7 利润构成与上年度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分析
□适用√不适用
5.8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5.8.1 募集资金运用
□适用√不适用
5.8.2 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5.9 董事会下半年的经营计划修改计划
□适用√不适用
5.10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说明
√适用□不适用
5.11 公司管理层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意见”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5.12 公司管理层对会计师事务所上年度“非标意见”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6 重要事项
6.1 收购、出售资产及资产重组
6.1.1 收购或置入资产
□适用√不适用
6.1.2 出售或置出资产
□适用√不适用
6.1.3 自资产重组报告书或收购出售资产公告刊登后,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对报告期经营成果与财务状况的影响
□适用√不适用
6.2 担保事项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6.3 重大关联交易
6.3.1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
6.3.2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不适用
6.4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不适用
1、2005年11月4日,交通银行长春分行向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本公司偿还拖欠的贷款本金3,270万元,并承担诉讼费用。经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于2005年12月31日做出判决,判决本公司偿还借款本金和利息,承担案件的诉讼费用,该重大诉讼事项已于2006年1月13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上。
2006年4月份进入执行阶段,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委派长春市朝阳区法院对本公司部分对外投资资产进行核实后,拟进行拍卖。
2、本公司债权人中国工商银行辽源市分行于2005年11月10日向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本公司偿还其贷款本息1亿元,对本公司的财产依法予以查封和冻结。请求本公司承担本案诉讼费、代理费及一切相关费用。
2006年1月17日,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因案件实际需要,已解除对本公司持有的广东东莞市广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51%股权等价值1亿元财产的冻结。
经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于2006年2月17日做出判决,判决本公司偿还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辽源市分行贷款本金8610万元、利息1390万元(暂计至2005年12月31日,此后新孳生的利息计算至本判决生效之日止)。案件受理费51.00万元、财产保全费50.05万元由本公司承担。
6.5 其他重大事项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1) 公司于2006年6月19日进入股权分置改革程序,发布股权分置改革提示性公告。股权分置改革于报告期后完成。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为:流通股股东每 10 股获得非流通股东送出的股票 3.8 股。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 A 股股权登记日为 2006 年8月4日 。
复牌日:2006 年8月8日。
对价股份上市日:2006 年8月8日。
自 2006 年8月8日起,公司股票简称改为“G 得亨”,股票代码“600699”保持不变。
2006年上半年资金被占用情况及清欠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
2006年下半年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清欠方案实施时间表
□适用√不适用
6.6 原非流通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做出的特殊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6.7 未股改公司的股改工作时间安排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未股改公司已承诺股改但未能按时履行的具体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7 财务报告
7.1 审计意见
7.2 披露比较式合并及母公司的利润表
利润表
2006年1-6月
编制单位: 辽源得亨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公司法定代表人:赵利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黄耀庭 会计机构负责人: 孙艳
7.3 报表附注
7.3.1 本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
7.3.2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报表合并范围未发生重大变化。
证券代码:600699 证券简称:辽源得亨 编号:临2006-018
辽源得亨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暨召开
200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辽源得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06年8月18日分别以传真、电子邮件、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06年8月30日上午九点三十分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2人,实际出席11人,董事张文兵因病未出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会议决议的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部分监事会成员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赵利主持。
与会董事、独立董事认真审议了各项议案,做出如下决议:
一、通过了公司2006年中期报告及其摘要;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同意辽源辽河纺织有限责任公司以合计3,604.0288万元的价格,受让本公司持有的吉林省辽源亚东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全部股份2,306.6640万股,其中:原以实物资产支付的部分受让价款1,309.22万元,现全部以现金方式向本公司支付。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股份转让受让方应支付的现金款项1,309.22万元于2006年6月30日全部交付本公司。
该交易事项由董事会于2005年12月13日召开第四次会议董事会会议审议并一致同意,详细内容于2005年12月16日公布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
辽源辽河纺织有限责任公司受让本公司持有的吉林省辽源亚东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价款合计3,604.0288万元,至2006年6月30日止尚欠本公司股权转让价款92.9974万元,其余全部以现金方式(包括银行承兑汇票)支付。
三、通过了《公司章程》修改方案,提交临时股东大会批准;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通过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改方案,提交临时股东大会批准;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通过了《董事会议事规则》修改方案,提交临时股东大会批准;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同意控股子公司东莞市广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广华地产”)以向现有股东增资方式筹集部分资金,总计投资约9,000万元购买土地,作为未来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土地储备。向现有股东增资方式筹集的部分资金为5,187万元,其余不足部分以向银行贷款方式解决。
本公司因资金紧张,决定放弃本公司本次增资2,645万元;由广华地产其他股东广东君豪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李忠民按原出资比例分别向广华地产增资663万元和1,879万元,并有权认购本公司放弃的增资2,645万元。
本次广华地产增资,将根据公司200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以每1元注册资本对应净资产5.70元计算溢价。因此,若其他股东全部认购新增出资5,187万元,预计将增加注册资本910万元。广华地产的注册资本将由3,590万元增加到4,500万元。本公司出资占广华地产注册资本总额由51%下降到40.69%,将影响公司下一报告期的财务报表合并范围。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同意聘任邵德峰为副总经理。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邵德峰已向监事会申请,提出辞去公司监事职务,并已生效。
公司独立董事马飞、孙树人、成孝海、郜春安就董事会聘任邵德峰为副总经理签署了独立董事意见,认为邵德峰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素质和条件,能够胜任公司高层管理工作,同意董事会做出的聘任决定。
八、决定于2006年9月16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06年9月16日(周六)9:30;
(二)会议地点
辽源市福兴路3 号 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
董事会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会议
(五)出席会议对象
1、公司的董事、监事;
2、2006年9月12日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3、公司律师。
(六)会议审议的事项
1、以合计3,604.0288万元的价格向辽源辽河纺织有限责任公司转让本公司持有的吉林省辽源亚东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全部股份2,306.6640万股;
2、《公司章程》修改方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3、《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改方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4、《董事会议事规则》修改方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5、《监事会议事规则》修改方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七)会议登记办法
欲出席会议的股东持股东账户及个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到公司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受委托人参加会议时须向公司出示委托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样式附后)。
(六)其他
1、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会期约半天。
3、公司地址:吉林省辽源市福兴路3号
联系电话:0437-3513931-5909 3512077
邮政编码:136200
辽源得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0699 证券简称:辽源得亨 编号:临2006-019
辽源得亨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辽源得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于2006年8月18日以《公司章程》规定的方式向全体监事会成员发出了会议通知,2006年8月30日13: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会议4人,实际出席会议4人,其中监事李晓辉以传真方式进行表决;监事会主席周桂田因出差,委托副主席孙鹏代为出席会议签署意见并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桂田主持,经过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0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监事会根据《证券法》第68条的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等的有关要求,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0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以下简称“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一致认为:
(一)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
(二)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2006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三)在公司监事会审议报告并提出审议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四)报告所披露的信息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
表决情况: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监事会议事规则》修改方案,提交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监事会议事规则》修改方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情况: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原监事邵德峰已向监事会提出申请,辞去监事职务,已生效。
特此公告。
辽源得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6年8月30日
附件: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
股东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辽源得亨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9月16日召开的200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会议公告(通知)所列示全部议案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为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份数:
委托股东帐号:
受委托人签名:
受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有效日期:
注:股东可另行编制符合自身需要内容的授权委托书,以充分、明确地表达委托股东的意愿。股东授权委托书应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