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中期报告摘要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中期报告摘要摘自中期报告全文,报告全文同时刊载于www.sse.com.cn。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中期报告全文。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中期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牛钢,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常玉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闫莉声明:保证中期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2.1 基本情况简介
2.2 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2.2.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2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3 国内外会计准则差异
□适用√不适用
§3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3.1 股份变动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3.2 股东数量和持股情况
单位:股
3.3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4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4.1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
□适用√不适用
§5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5.1 主营业务分行业、产品情况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中: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金额54,409,668.87元人民币。
5.2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5.3 对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经营业务
□适用√不适用
5.4 参股公司经营情况(适用投资收益占净利润10%以上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5.5 主营业务及其结构与上年度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5.6 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毛利率)与上年度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5.7 利润构成与上年度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分析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主营业务利润和期间费用占利润总额的比例比去年同期分别降低17.04%和20%,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公司其他业务利润大幅增长所致,由于公司对去年下半年收购新设立店铺和原有店铺营业环境进行配套改造,完善服务功能,加大对知名品牌的引进力度,提高了公司所属店铺在当地的知名度,使各店铺的其他业务利润得以提升。
5.8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5.8.1 募集资金运用
□适用√不适用
5.8.2 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5.9 董事会下半年的经营计划修改计划
□适用√不适用
5.10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说明
□适用√不适用
5.11 公司管理层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意见”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5.12 公司管理层对会计师事务所上年度“非标意见”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6 重要事项
6.1 收购、出售资产及资产重组
6.1.1 收购或置入资产
√适用□不适用
(1)2005年12月30日,本公司与青岛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在青岛签署《青岛新城市广场项目资产转让合同书》,公司以4.7亿元人民币价格收购青岛新城市广场大楼9.37万平方米资产和权益。上述资产转让系经青岛市国资委批准公开挂牌转让,经评估确认总资产46753.77万元,挂牌价格47000万元。本次资产收购已经2006年2月15日公司2006年度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报告期公司投资500万元注册成立青岛麦凯乐商贸有限公司,占100%权益。
(2)2006年2月24日,公司与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签署《大商集团七台河投资项目协议书》,并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22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根据此协议以综合地价每平方米1000元的价格,受让位于七台河市桃山区大同街、山湖路的市政府办公楼原址10000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总价款1000万元人民币。公司决定由全资子公司大商集团牡丹江百货大楼有限公司出资购买该宗土地使用权,并拟投资1.38亿元建设总建筑面积为42000平方米的大型购物中心,并注册成立大商集团七台河新玛特购物广场有限公司。
6.1.2 出售或置出资产
□适用√不适用
6.1.3 自资产重组报告书或收购出售资产公告刊登后,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对报告期经营成果与财务状况的影响
√适用□不适用
6.2 担保事项
√适用□不适用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6.3 重大关联交易
6.3.1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6.3.2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中: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向控股股东之子公司提供资金的发生额-23,479,173.48元人民币,上市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提供资金的余额216,357,142.86元人民币。
6.4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不适用
1、根据本公司与沈阳鹏利广场房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鹏利”)于2003年1月签订的《租赁合同》,本公司承租鹏利广场A、B座物业及周边设备。2005年3月沈阳鹏利以本公司拖欠租金、违约为由,向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解除《租赁合同》、本公司支付到期租金616.5万元及违约金7000万元。本公司接到“应诉通知书”后,已向辽宁省高院提起反诉,请求沈阳鹏利赔偿经济损失900万元。详见2005年4月30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刊登的《大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本案仍在法院审理过程中,本公司将及时披露诉讼进展情况。
2、关于日本清水建设株式会社因建筑合同纠纷事项诉国贸大厦一案,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04年12月28日做出 (2000)辽民初字第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结果为:
一、判决日本清水建设株式会社返还国贸大厦多支付的 9,380,841.00美元的工程款;
二、支付给国贸大厦5,554,388.00美元的工程质量整改费用,同时驳回双方的其他诉讼请求。
详见2004年12月31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公司公告。
对于上述判决结果,日本清水建设株式会社已于2005年1月24日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最高人民法院于2005年8月25日就该上述案件进行了开庭审理。目前本案尚在审理之中。
3、鉴于大连国际商贸大厦有限公司原日方股东日本更生株式会社迈凯乐已经破产,2001年11月,日本国际协力银行因借款合同纠纷事项,将大连国际商贸大厦有限公司诉至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日本国际协力银行要求国贸大厦提前偿还借款本金、利息及相应的“未付款利息”。此外,根据2004年7月签署的《转让合同》相关规定,日本更生迈凯乐株式会社以抵押物拍卖所得代国贸大厦向日本国际协力银行偿还47,694,185.91美元。该案件尚在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之中。
6.5 其他重大事项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1、本公司于2005年12月收购大连银泰百货有限公司60%股权,收购山东儒商服饰有限公司和山东济南人民商场儒商百货有限公司全部股权。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尚未完成上述三个公司重新注册为本公司子公司的手续。因此,上述三个公司不能纳入本报告期合并报表范围。
2、经大连大商迈凯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审议通过,并经上级审批部门批准,本公司之子公司大连大商迈凯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提前解散清算。因此,该公司未纳入合并报表的子公司之列。
3、辽河商业城是大连大商集团有限公司于2002年10月从华锦集团收购的,2004年4月为避免同业竞争、关联交易,支持上市公司的发展,由本公司收购。辽河商业城员工基本为油田职工家属,随着油田职工工资及福利待遇提高,商业城干部职工要求本公司提高工资和福利,并达到油田职工的水平。其被本公司拒绝后,在华锦集团的暗示下,商业城的部分职工开始上访并脱离公司管理。为平息和妥善解决问题,在辽宁省国资委等协调要求下,商业城即时交由华锦集团管理。但由于当时并未明确当事各方法律地位,故相关财务法律手续至今未能妥定。本公司目前就有关问题与省国资委等有关部门进行协商交涉。06年3月24日大连大商集团有限公司代为偿付本公司相关投资款项1621.56万元。
2006年上半年资金被占用情况及清欠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
2006年下半年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清欠方案实施时间表
□适用√不适用
6.6 原非流通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做出的特殊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6.7 未股改公司的股改工作时间安排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未股改公司已承诺股改但未能按时履行的具体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7 财务报告
7.1审计意见
7.2 披露比较式合并及母公司的利润表
利润及利润分配表
2006年1-6月
编制单位: 大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法定代表人:牛钢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常玉 会计机构负责人:闫莉
7.3报表附注
7.3.1本报告期会计政策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
本期公司存在会计估计的变更,即公司对所核算的房屋装修费(公司拥有产权的房屋)的摊销年限由15年变更为10年。变更原因:房屋装修费的摊销年限原为15年,系公司根据当时市场的实际情况确定的,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以及消费者对市场需求的变化,公司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决定将摊销年限变更为10年。因房屋装修费摊销年限的变更对公司本期损益的影响额为9,991,633.00元。
7.3.2报告其内公司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情况。
1、本年度新增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
本年度新增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有青岛麦凯乐、阜新新玛特、郑州新玛特、七台河新玛特和沈阳房地产。
(1)本年度控股子公司控股比例变动情况如下:
本期控股子公司控股比例无变化。
(2)本年度新设立的子公司如下:
青岛麦凯乐、郑州新玛特、七台河新玛特和沈阳房地产系公司本年度新成立的子公司,成立日期分别为2006年3月10日、2006年6月1日、2006年3月24日、2006年6月27日。
2、本年度拥有被投资单位50%以上的权益性资本而未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
本年度拥有被投资单位50%以上的权益性资本而未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有迈凯乐物业和中百联。迈凯乐物业2006年6月30日资产总额和2006年1—6月销售收入总额及利润总额分别为13,792,051.96 元、15,202.00元和-63,138.52 元;中百联2006年6月30日资产总额和2006年1—6月销售收入总额及利润总额分别为 15,593,308.96元、5,251,573.95元和265,908.55元。根据财政部财会二字(1996)2号文的有关规定,其资产总额、销售收入及利润总额均未达到母公司资产总额、销售收入及利润总额的10%,故未予以合并,只按权益法核算。
此外,迈凯乐物业已于2006年6月开始清算,现清算正在进行中。
董事长:牛钢
大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8月29日
股票代码:600694 股票简称:大商股份 编号:临2006-026
大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26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大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26次会议于2006年8月29日上午9:30在公司总部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8月19日以传真和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各位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董事13人,实际参会13人,董事长牛钢先生主持会议,公司监事会成员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1、以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大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中期报告正文及中期报告摘要。
2、以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为加强财务管理,稳健会计政策,公司根据市场的发展变化,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决定将房屋装修费的摊销年限由15年变更为10年。
公司独立董事夏春玉、陈明键、史德刚、贵立义、肖国全对该议案发表意见,认为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依据《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等有关规定,切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市场发展趋势,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利益。
3、经两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之子公司对外投资的议案
为进一步开发沈阳地区市场,公司同意子公司大商集团沈阳新玛特购物休闲广场有限公司与大连大商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资成立大连大商集团沈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沈阳地产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其中沈阳新玛特投资600万元人民币,占60%;法定代表人:牛钢;主要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自有房屋租赁、房屋物业管理。
4、以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签署《股权转让合同》的议案
为配合公司经营规划的调整,公司决定与上海波司登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合同》,同意将公司对山东儒商服饰有限公司享有的90%股权以420万元人民币价格转让给上海波司登控股集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