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 卖 公 告 受人民法院委托,我公司定于2006年9月10日(周日)上午10:00在甘肃四方拍卖公司拍卖厅依法公开拍卖兰州炭素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兰州海龙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国有法人股10323万股。股票简称“海龙”,证券代码(600516)。
竞买人应当具备《拍卖法》、《证券法》、《公司法》、财政部《关于上市公司国有股被人民法院冻结、拍卖有关问题的通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冻结、拍卖上市公司国有股和社会法人股 若干问题的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司法解释规定的受让国有股权的条件。凡参加竞拍的企业竞买需作尽职调查并接受资格审查。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履行以下义务:1、负责归还4.5亿元的大股东所占用资金;2、负责完成海龙科技股权分置改革;3、负责归还4830万元职工集资借款;4、负责安置4000名职工就业。
即日起接受竞买咨询。
有意参加竞买者请于拍卖日前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有效证件到我公司办理登记手续,同时交纳保证金人民币1000万元,以票据形式支付,在拍卖日前到达指定帐户。
联系人:瞿军业 联系电话:(0931)8469878 13893105811
网络实名:四方拍卖(http://www.sifangpm.com)
公司地址:兰州市张掖路民基大厦1703室
甘肃四方拍卖有限公司
二〇〇六年八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