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电视地面传输标准之争“融合”收场
[□本报记者 陈中小路] 2006-08-31 00:00

 

  □本报记者 陈中小路

  

  历经多年讨论的数字电视地面传输标准终于以一种“中庸”的方式尘埃落定。尽管最近几度出现争议和波折,但融合方案和出台时间终无变数,这也与两个月前国家广电总局科学技术委员会高级顾问章之俭向上海证券报透露的信息完全一致。

  昨日,国家标准委网站发布的“2006年第8号(总第95号)中国国家标准批准发布公告”显示, 标准号为GB 20600-2006的《数字电视地面广播传输系统帧结构、信道编码和调制 》已于8月18日获得批准,并将于明年8月1日开始实施。国标委表示,该标准是由国家组织的数字电视特别工作组负责起草,由全国广播电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并测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

  据熟悉有关标准的业内人士介绍,这一融合方案是在清华、交大、广科院三种方案的基础上“博采众长而成”———带宽、传输码率、定时时钟、系统信息和帧结构等大多数格式上完全一致,但在调制方案的参数中,设有互为选项的两个参数,即单载波C=1和多载波C=3780,单载波适合远距离、固定方式的农村地区覆盖,多载波则适合城市环境、移动方式的传输,各地将根据自身业务的特点自主选择其中任一种方案。国标委称,该标准支持高清晰度电视、标准清晰度电视和多媒体数据广播等多种业务,满足大范围固定覆盖和移动接收需要,“是我国自主创新的一项新的重要成果。”

  事实上,单载波和多载波方案分别代表的是以上海交大、清华大学为代表的相关利益方,之前几年标准之所以“难产”,与这两股力量争执不下大为相关,如今也是以“融合”收场。不过,融合也付出了代价,据章之俭向上海证券报介绍,融合导致技术上复杂性大大增加,估计所引发的成本增加至少30%以上。

  不过也有厂商人士对此指出,相比这个产业“万亿市场规模”,成本的增加亦能接受,而且这能够促使产业平衡发展,避免出现一家独大的局面。

  数字电视标准包括三个标准:地面标准、有线电视标准和卫星电视标准。有线数字电视标准和卫星电视标准此前已经确定采用欧洲标准DVB-C和DVB-S,但是与有关方面利益相关度最高、对产业影响最大的地面数字电视标准此前一直没有确定。

  本周以来,数字电视概念股大幅上涨。G同方、飞乐音响都涨幅居前,此外,G南洋、G明珠、G歌华等股也出现了不同程度的上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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