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岳敬飞
今日,永新股份公告称,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案)》及摘要。
公告称,本次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无异议,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决定于2006 年10 月14 日在公司一期三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修订后的经中国证监会审核无异议的《公司首期(2007 年~2012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和《关于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相关事宜的议案》。
上述激励计划(草案修订案)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票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 。同时,为保证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票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 ,公司董事会承诺:在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期限内的每一独立年度激励计划的授予,任何一名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不超过该年度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总额的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