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建平 本报记者史丽摄 |
|
□本报记者 周翀
中国证监会机构部副主任王建平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培训班上指出,未来购并市场的业务将会大大增加,财务顾问业务将成为本土中介机构最具潜力的利润增长点之一。而中介机构要紧紧抓住这个机会,扩大业务范围,拓展业务空间,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以保持良好的发展态势。
王建平表示,股权分置改革以来,证券市场的巨大变化必然会影响上市公司的收购方式,收购将不再是相对简单的商业谈判,而会逐渐演变成以上市公司内在价值评估为基础的、综合运用各种金融工具的系统工程,财务顾问就是这一系统工程师。
从风险控制的角度考虑,王建平认为,中介机构在承办财务顾问义务时,必须要保持必要的独立性,只有保持独立性,才能避免因出具非公正性财务顾问报告而引致的监管部门处罚和陷入法律诉讼纠纷之中的风险,才能有助于收购能够顺利地通过审核并实施。财务顾问要避免为了争取业务而作出不公正的倾向性意见。
王建平指出,财务顾问业务在给中介机构带来盈利增长点的同时,也增加了责任和风险,对此,新的《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财务顾问出具专业意见前要提交其内核机构审查,严格执行内部防火墙制度。为此,证券公司和咨询公司要按照法律的规定,建立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严格执行内部防火墙制度和内部核查制度,对业务部门之间及部门内部业务信息实施隔离,对于必要的信息共享进行严格的监督和审批。财务顾问机构及财务顾问主办人应当严格履行保密责任,不能利用职务之便买卖相关上市公司的证券或者牟取其他不当利益。要从制度层面上切实防止内幕交易和操纵市场的行为发生。
王建平表示,证监会将加大对财务顾问的检查制度,对于治理结构和风险控制制度存在的重大缺陷,业务规则不健全或未得到有效执行,以及违反防范利益冲突制度和保密制度的财务顾问,证监会将对财务顾问机构及其董事、监事、高管、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采取严格的监管措施和行政处罚措施,另外,证监会还会对证券公司的自营及经纪等业务实施监控,清理不合规的麻袋户,加大对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的监管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