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GDP增长率修订为10.2%
[□本报记者 薛黎] 2006-08-31 00:00

 

  □本报记者 薛黎

  

  国家统计局30日对外公布了2005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GDP)初步核实结果,当年GDP增长率由9.9%修订为10.2%。

  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公告称,经初步核实,2005年我国GDP现价总量为183085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10.2%。而今年1月发布的初步核算数据为,全年GDP182321亿元,比上年增长9.9%。

  新公布的初步核实数据显示,2005年,我国第一产业增加值为23070亿元,同比增长5.2%;第二产业增加值为 87047亿元,增长11.7%;第三产业增加值为72968亿元,增长10%。

  而今年1月发布的初步核算数据为,第一产业增加值为22718亿元,增长5.2%;第二产业增加值为86208亿元,增长11.4%;第三产业增加值为73395亿元,增长9.6%。

  “这反映了我国统计工作正与世界接轨,根据统计材料的不断充实、丰富,对GDP核算结果有所调整是正常的。”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宏观经济研究部研究员张立群对本报记者表示,这并不会影响对宏观经济的判断和把握。

  我国是从2003年开始对GDP核算和数据发布制度进行改革的,将GDP核算改为初步核算、初步核实和最终核实三个步骤,与传统做法相比,增加了初步核实和最终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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