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金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公告
[] 2006-09-01 00:00

 

  股票代码:000639        股票简称:金德发展     编号:临2006-022

  湖南金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公司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召开期间无否决或修改议案的情况,亦无新议案提交表决;

  2、公司将 于近期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cninfo.com.cn)刊登《湖南金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3、公司股票的复牌具体时间详见《湖南金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在此之前公司股票停牌。

  二、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06年8月30日14: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06年8月28日-2006年8月30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互联网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6年8月28日-2006年8月30日,每日9:30-11:30、13:00-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长江北路333号金德工业园1号楼四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相关股东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与委托董事会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副董事长段振宇先生。

  6、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共计1,061人,代表股份59,558,76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81.74%。

  1、非流通股股东出席情况

  参加表决的非流通股股东或股东代表共计7人,代表股份38,966,265股,占公司非流通股份总数的97.29%,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3.48%。

  2、流通股股东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的流通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054人,代表股份20,592,499股,占公司流通股股东表决权股份总数62.76%。其中:

  (1)流通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37人现场出席相关股东会议,代表股份278,880股,占公司流通股股东表决权股份总数0.85%;

  (2)通过董事会委托征集投票权方式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9000股,占公司流通股股东表决权股份总数0.03%;

  (3)通过网络投票的流通股股东1,034人,代表股份20,408,519股, 其中有18人通过现场重复投票,共计代表股份103,900股,按规定这部分投票应从网络投票中剔除。故有效的网络投票的流通股股东1016人,代表股份20,304,619股, 占公司流通股股东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88%。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荐机构相关人员、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新闻媒体代表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相关股东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湖南金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以下简称《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全体非流通股股东为使其持有的公司股份获得流通权而向公司全体流通股股东作出的对价安排为: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可获得3股的股份对价。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首个交易日,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非流通股份即获得上市流通权。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投票表决结果

  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参加表决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59,558,764股,其中,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为20,592,499股。

  1、全体股东表决情况

  赞成票59,274,354股,占参加本次相关股东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2%;反对票284,410股,占参加本次相关股东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8%;弃权票0股,占参加本次相关股东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流通股股东表决情况

  赞成票20,308,089股,占参加本次相关股东会议流通股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2%;反对票284,410股,占参加本次相关股东会议流通股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8%;弃权票0股,占参加本次相关股东会议流通股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参加表决的前十大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和表决情况

  

  4、表决结果:本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湖南金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聘请了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对本次相关股东会议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关于湖南金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

  “公司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提案的修改、出席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人员资格及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指导意见》、《管理办法》、《规范意见》、《网络投票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湖南省国资委批准情况

  本公司于近日收到了湖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湖南金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中国家股对价方案的意见函》(湘国资产权函[2006]226号),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已获得湖南省国资委批准。

  七、备查文件

  1.《湖南金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

  2.《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南金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3.《湖南金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修订稿)》

  特此公告。

  湖南金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六年八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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