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帆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2006-09-01 00:00

 

  证券代码:600482        证券简称:G风帆         编号:临2006-020

  风帆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风帆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06年8月3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应到董事9名 (其中独立董事3名),实到董事9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经全体董事审议,一致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的议案;

  根据《中央企业财务决算审计工作规则》(国资发评价〔2004〕173号)的规定,中央企业委托会计师事务所连续承担财务决算审计业务应不少于2年,同一会计师事务所连续承担企业财务决算审计业务不应超过5年。因此,在2006年4月17日召开的2005年度股东大会已决议不再续聘河北华安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我公司审计机构。现公司拟聘用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06年度审计机构,年度审计费用32万元人民币。

  该议案同意票数为9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二、关于公司《发行公司短期融资券的议案》的议案;

  由于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决定委托交通银行石家庄分行以不超过2005年末净资产40%的额度,发行总额为2.9亿元的短期融资券,发行期限为一年。

  该议案同意票数为9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三、关于公司《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的议案。

  因工作需要,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决定不再聘任李静安先生为风帆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决定聘任郄钟锦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简历附后)。

  该议案同意票数为9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上述第一、二项议案须经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召开股东大会时间将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风帆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6年8月31日

  郄钟锦:男,1979年2月出生于河北省保定市,满族,中共党员,大学学历,2001年8月参加工作,现任公司证券部证券事务管理员。

  联系地址: 河北省保定市富昌路8号公司证券部

  电话:0312-3208529

  传真:0312-3215920

  邮编:071057

  邮箱地址: zhengquan@fengfan.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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