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星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双酚A产品 获商务部反倾销立案调查的提示性公告
[] 2006-09-01 00:00

 

  股票代码:600299             股票简称:G新材料         编号:临2006-043号

  蓝星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双酚A产品

  获商务部反倾销立案调查的提示性公告

  2006年8月30日由蓝星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中国大陆双酚A产业提交的反倾销调查申请,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立案调查。

  2006年8月30日商务部 发布的2006年第69号《公告》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于2006年7月10日收到蓝星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代表国内双酚A产业提交的反倾销调查申请...... 根据审查结果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商务部决定自2006年8月30日起对原产于日本、韩国、新加坡和台湾地区的进口双酚A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

  "本次调查确定的倾销调查期为2005年4月1日至2006年3月31日,产业损害调查期为2003年1月1日至2006年3月31日。本次调查自2006年8月30日起开始,通常应在2007年8月30日前结束调查,特殊情况下可延长至2008年2月29日。"

  双酚A是本公司的主要产品之一,生产能力达到4.5万吨/年,占国内生产总量的绝大部分。商务部对该产品的反倾销立案调查将给公司双酚A产品的生产销售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对公司的主营业务发展将产生积极影响。

  蓝星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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