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情况。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06年9月1日
2.召开地点:北京市中关村南大街1号北京友谊宾馆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方式
4.召 集 人:董事会(已于2006年8月16日、2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 时报》和《上海证券报》,向全体股东发出召开会议通知)
5.主 持 人:汤世生董事长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6人,代表股份1,108,325,51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461,204,166股的 75.85%,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06年修订稿)的议案》,并授权董事会具体办理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手续。
同意1,108,325,51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钧诚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孙亚玲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9 月1日
证券代码:000562 证券简称:宏源证券 公告编号:临2006-37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