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秦媛娜
广东梅雁(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日前发布公告称,其控股股东广东梅雁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所持该公司79582037股限售流通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额的26.87%)于2006年8月28日被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司法冻结,冻结期限为一年。该股份在冻结前已经质押给银行。
这份公告昨日被挂上了中国债券信息网的滚动信息栏,但是却无法打开查看具体内容。从上市公司G梅雁公布的公告来看,应该就是这则 “广东梅 雁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被司法冻结的公告”。
据悉,梅雁股份曾在去年12月28日发行一期规模为5.5亿元的短期融资券,发行利率3.72%,期限365天。经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评定,该期短期融资券的信用级别为A1级。从市场交易情况来看,该券最近一笔交易发生在今年6月29日,到期收益率3.083%。交易员表示,由于银行间市场不是通过集合竞价成交,因此有的交易并不能体现真实的收益率。
又有短融券发行主体出事端
梅雁控股股东持有公司股份被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