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新湖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二00六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2006-09-04 00:00

 

  证券代码:600840     证券简称:新湖创业    公告编号:临2006-27

  浙江新湖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二00六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浙江新湖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二00六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6年9月1日在杭州市体育场路479号7楼本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陈坚董事长主持。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7名,代表股份63891353股,占公司总股本139,751,403股的45.72%。其中非流通股股 东4名,代表股份63,820,893股,占公司非流通股股份75,331,152股的84.72%;流通股股东3名,代表股份70460股,占公司流通股股份64,420,251股的0.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参加了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06年中期分配方案

  经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06年中期末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100,562,206.03元。公司将以股改后总股本146,193,428股为基数,进行中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1、向全体股东每10股分配股票股利2.3股,计33,624,488元;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26元,计3,801,029.13元,合计向全体股东分配37,425,517.13元(含税)。

  2、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0.7股,共转增10,233,540元。

  上述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为190,051,456股。

  同意63891353股,占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二、审议通过本公司与新洲集团有限公司相互担保的方案:

  同意公司与新洲集团有限公司为向银行或有关金融机构贷款相互提供担保,互保实行等额原则,包括银行贷款和其他各项授信在内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玖仟万元。互保期限为2006年12月31日前双方与银行或有关金融机构签定的期限不超过一年的贷款合同。

  同同意63891353股,占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三、审议通过本公司向公司控股子公司温州新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追加投资3550万元、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新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温州新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追加投资450万元的方案。

  同意63891353股,占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四、审议通过《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同意63891353股,占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五、审议通过《董事会议事规则》(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同意63891353股,占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六、审议通过《监事会议事规则》(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同意63891353股,占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本次股东大会由浙江君安世纪律师事务所王进、何彬两位律师进行全过程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浙江新湖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二00六年九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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