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武汉证券 四高管受审
[□本报记者 王宏斌 陈捷] 2006-09-04 00:00

 

  □本报记者 王宏斌 陈捷

  

  在原武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武汉证券)从证券市场上“消失”一年后,其原4名高管被带上法庭受审。记者日前从武汉检察机关获悉,8月30日,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武汉证券及四名高管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开展受托理财业务、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

  据检方指控:武汉证券及其原董事长李永宽、原总经理范洪、原副总经理陈业高、陈萍等涉嫌犯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2001年6月,武 汉证券完成增资扩股后,李永宽先后与新股东上海维亚实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魏武等人决定:授权武汉证券资产管理中心下设的上海管理总部和武汉管理总部,以武汉证券为平台,以委托理财的形式进行融资,并对外承诺保底或支付5%至11.5%不等的固定收入。据查,2001年12月至2005年8月间,武汉证券在未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情况下,分别与22家企事业单位及15名个人签订了58份协议,对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达6.9亿余元人民币。

  武汉证券成立于1988年,曾是全国较早成立的券商之一。据了解,其噩运主要始于2001年的增资扩股。根据证监会在2005年8月对武汉证券的处罚决定以及后来检方提供的信息显示,自此次增资扩股之后,武汉证券新的实际控制人魏武通过虚假注资等手段,给公司造成巨额或有负债;加之公司内部管理混乱,自营巨亏,违规融资理财,大肆挪用客户保证金,甚至原上海总部某员工也挪用近2亿元炒股,这一切使公司硬伤重重。此外,又赶上证券市场持续低迷,武汉证券几乎已跌入死亡深渊。

  证监会在2005年8月12日以“挪用客户账户上的资金”和“超出业务许可范围经营证券业务”为由做出处罚决定,取消武汉证券的证券业务许可,并责令其关闭。此前的8月5日,广发证券受证监会委托进驻武汉证券,并托管其下属营业部。

  在8月30日的庭审上,李永宽等4人对吸收存款的金额供认不讳,法庭将择日宣判。另悉,魏武一案目前仍在侦查中,并将另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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