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O询价制度将作五大变革
[□本报记者 李剑锋] 2006-09-04 00:00

 

  □本报记者 李剑锋

  

  现行的IPO询价制度将出现重大调整。权威人士近日透露,中国证监会将对原有的《证券经营机构股票承销业务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并加入调整后的IPO询价制度等有关内容。与现行制度相比,未来的询价制度将出现五大变革。

  权威人士指出,2004年起实施的IPO发行询价制度意义非常重大,在制度安排上和理念上把定价权从行政部门交给了市场主体。但是,从实践中看,现有询价制还不太完善,发行人、保荐人、 投资人三者之间的博弈尚不够充分,仍然有很多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不熟悉这项业务,存在一定的随意定价、随意报价等不理智、不诚信的行为,所以,必须对现有询价制度进行改革。

  首先,简化在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的定价流程。按照中国证监会2004年发布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试行询价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规定,目前询价分为初步询价和累计投标询价两个阶段,初步询价确定发行价格区间,累计投标询价确定发行价格。未来,在中小企业板上市的企业,将不再有累计投标询价这一过程,通过初步询价就可以直接确定发行价格,然后进入网下配售和网上发行程序。

  其次,网下配售和网上发行将同时进行。按照现有机制,股票公开发行只有在网下向机构投资者配售结束之后才会开始网上申购,为提高效率,未来,这两步将同时进行。

  第三,进一步理清初步询价与累计投标询价的关系。根据目前的操作,参加初步询价的机构一般为20多家,只有公开发行股数在4亿股以上的,参与机构才会超过50家。另一方面,只要符合资格的机构都可以参与累计投标询价,其数目要远远大于初步询价的参与者。(下转A2)

  相关报道详见A2

  目的是抑制随意定价、随意报价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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