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润锦华股改方案获得通过
[□本报记者 田立民] 2006-09-05 00:00

 

  □本报记者 田立民

  

  华润锦华(000810)股改方案昨日以75.16%的流通股股东赞成率获得通过。

  华润锦华的股改方案主要以多种方式增加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公司第一大股东华润纺织通过华润纺织投资,以2006年6月30日经审计的账面价值,向华润锦华转让华润锦纶20%股权和华润纤维20%股权,并豁免由于这些股权转让所形成的5167.96万元的债务,作为对价安排;公司第二大股东遂宁兴业资产经营公司通过下属公司遂宁市锦兴纺织 有限公司,以华润锦华长期租赁的40亩工业土地,作价800万元赠送给华润锦华;华润锦华其他非流通股股东以每10股向上市公司赠送7.3元现金方式支付对价安排,共计赠送251.48万元。该股改方案实施后,华润锦华所有者权益将由22643.96万元增加到28863.40万元。

  公司董事长傅春意表示,股改完成后,公司将努力向国内最大高档针织纱供应商之一和中国锦纶第一品牌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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