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华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社会法人股股权转让获中国证监会豁免要约收购义务的公告
[] 2006-09-05 00:00

 

  证券代码:600371             证券简称:华冠科技             公告编号:2006-025

  黑龙江华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社会法人股股权转让获中国证监会豁免要约收购义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近日,黑龙江华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大股东万向三农有限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证监公司字[2006]180号文《关于同意豁免万向三农有限公司要约收购黑龙江华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义务的批复》(以下简称“《批复》”)。

  《批复》同意豁免万向三农有限公司因股权转让累计持有79,360,000股黑龙江华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占总股本的51.20%)而应履行的要约收购义务。

  本次收购前,公司第一大股东万向三农有限公司持有公司46,422,500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29.95%;公司第二大股东上海海博鑫惠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持有公司32,937,500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21.25%。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第一大股东仍为万向三农有限公司,持有公司79,360,000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51.20%;上海海博鑫惠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不再持有公司股票。上述股份全部为社会法人股,转让价格为2.00元/股,总转让价款为65,875,000.00元人民币。        

  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的规定, 万向三农有限公司近日将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股权过户登记手续。办理完成后公司将及时发布实施公告。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证监公司字[2006]180号文《关于同意豁免万向三农有限公司要约收购黑龙江华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义务的批复》

  黑龙江华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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