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向三农将绝对控股华冠科技
[□本报记者 陈建军] 2006-09-05 00:00

 

  □本报记者 陈建军

  

  华冠科技今天刊登公告说,中国证监会近日同意豁免公司第一大股东万向三农有限公司要约收购义务。

  今年5月26日,万向三农与上海海博鑫惠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书》,上海海鑫将其所持华冠科技32937500股社会法人股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21.25%)转让给万向三农,转让价格为2.00元/股。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上海海鑫不再持有华冠科技股份,万向三农持有华冠科技股份增加到79360000股(占 公司股本总额的51.20%)。

  华冠科技今天刊登公告说,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的规定, 万向三农将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股权过户登记手续。办理完成后,华冠科技将及时发布实施公告。

  由于此前万向三农一直没有得到中国证监会豁免要约收购义务,华冠科技早在6月22日通过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至今尚未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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