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债公司启用新债券发行服务协议
[□本报记者 秦媛娜] 2006-09-05 00:00

 

  □本报记者 秦媛娜

  

  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昨日发布通知称,将从今日起开始使用新的《债券发行、登记及代理兑付服务协议》。

  新的服务协议对原有的债券发行登记托管和代理兑付服务协议文本做了修改完善,将中债公司为发行人所提供的服务内容纳入文本。同时,将改变一券一签模式。据悉,该协议适用于9月5日后发行新债券的老发行人或首次发行债券的新发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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