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70 证券简称:厦华电子 公告编号:临2006-034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股票将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2.5股股份的对价。
2、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2 006年 9月6日。
3、复牌日:2006年 9月8日。
4、自2006年 9月8日起,公司股票简称由“厦华电子”变更为“G厦华”,股票代码“600870”不变。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通过情况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华电子”)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已于2006年7月10日经公司股权分置改革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其中,参会流通A股股东以74.52%赞成率,全体参会A股股东以95.98%赞成率审议通过了《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议案》。
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内容
1、对价方案:本公司非流通股股东为获得所持有的公司非流通股上市流通权,向公司流通股股东执行对价安排的基本情况为:以现有总股本370,818,715股为基数,由华映视讯等四家非流通股股东向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每10股支付2.5股股票对价,共支付37,878,385股股票给流通股股东。
2、追加对价安排
截至2006年6月9日,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为5.06元。在此基础上,华映视讯等四家非流通股股东向全体流通股股东承诺,若公司股票二级市场价格无法达到设定目标5.28元/股,将向流通股股东追送股份一次(追送完毕后,此承诺自动失效)。
(1)追送股份的触发条件:若公司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如果在方案实施完毕股票复牌之日起的第 3 个月的最后 20个交易日内的公司股票加权平均价格低于 5.28 元,则进行股份追送。
(2)追送股份数量:以股权分置改革实施股权登记日在册的流通股股数151,513,539股为基数,流通股股东每持有 10 股流通股可获得的追送股份为0.3股。
(3)追送股份时间:公司董事会在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股票复牌之日起的第 3个月的最后 20个交易日前,不少于两次刊登可能进行股份追送的提示性公告。股权分置改革实施股权登记日在册的非流通股股东将在触发追送股份条件后的 10 个工作日内,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规定的相关程序申请实施追加对价安排。
(4)追送股份对象:追加执行对价股权登记日在册的流通股股东,该日期将由公司董事会确定并公告。
(5)追送股份承诺的履约安排:在履约期间内,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实施股权登记日在册的非流通股股东将自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将所持非流通股份中用于履行追送承诺的 4,545,406股股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进行临时保管,从技术上履行上述承诺义务。
3、流通A股股东本次获得的对价股份不需要纳税。
4、对价安排执行情况表
三、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进程
1、股权登记日:2006年 9月6日
2、对价股份上市日:2006年 9月8日,本日股价不计算除权参考价、不设涨跌幅度限制
四、证券简称变更情况
自2006年 9月8日起,公司股票简称改为“G厦华”,股票代码“600870”保持不变。
五、对价股份支付实施办法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实施对象为2006年 9月6日15:00股市收盘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股权分置改革实施方案的股票对价通过计算机网络,根据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持股数,按比例自动计入帐户。每位股东按送股比例计算后不足一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大小排序向股东依次送一股,直至实际送股总数与本次送股总数一致,如果尾数相同者多于余股数,则由电脑抽签派送。
六、股权结构变动表
注:因历史送配原因,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股份总额为370,818,773股,公司信息批露股份总额为370,818,715股,公司将在今后股份总数发生变动时调整上述差异。
七、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流通预计时间表
注:关于非流通股股东的限售承诺详见“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内容”第2项“追加对价安排”
八、其它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大道22#
邮政编码:361006
联系人:林旦旦
联系电话:0592-5687203
传真:0592-6021331
2、实施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后,公司总股本不变,公司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全部保持不变。
九、备查文件
1、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决议
2、关于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