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暨召开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告(等)
[] 2006-09-06 00:00

 

  证券代码:600526             证券简称: G菲达         公告编号:2006-023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暨召开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菲达环 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06年8月25日以E-mail、传真件的形式发出通知,2006年9月5日在浙江省诸暨市望云路88号公司总部举行。会议由董事长舒英钢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11人,公司监事会成员、经营班子列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预案》获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A、原章程第四十条第一款第(十三)项

  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

  修改为:审议批准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0%的事项;

  B、原章程第一百三十八条

  董事会应当确定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的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修改为:董事会可在下述权限范围内,决定公司的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委托理财和关联交易等事项:

  (一)贷款决定权:在公司负债率不超过50%的范围内,一次性贷款不超过30000万元的贷款决定权;在公司负债率不超过70%的范围内,一次性贷款不超过10000万元的贷款决定权。

  (二)担保决定权:在符合公司《章程》和法律法规且在对方提供互保的前提下,就本章程第四十一条规定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对外担保权限以外的担保决定权。

  (三)抵押贷款决定权: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在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50%的范围内进行抵押贷款的决定权。

  (四)对外投资决策权和调整权:在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20%范围内的投资决策权与调整权。

  (五)资产处置权: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0%的资产处置权。

  (六)关联交易权限: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30万元以上不满300万元的关联交易;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300万元以上不满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0.5%以上不满5%的关联交易。

  董事会应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C、原章程第一百三十九条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审议批准公司的以下对外担保事项:

  1、公司对外担保事项必须经过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才可实施,除本章程规定应由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才可以实施的公司对外担保事项外,其余的公司对外担保事项由董事会审议批准即可实施,但必须经过出席董事会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以下对外担保事项经过董事会审批后,应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在股东大会审批后方可实施:

  (1)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2)公司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3)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4)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

  (5)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修改为: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对外担保事项时,必须经过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通过方可作出决议。

  该预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条例》获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管理条例详细内容请登陆上海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查阅。

  三、《关于召开菲达环保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获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开时间:2006年9月22日上午9时

  2、召开地点:杭州市解放路18号铭扬大厦18楼浙江菲达脱硫工程有限公司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5、出席对象:

  (1)凡2006年9月18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而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5、关于对江苏菲达宝开电气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6、关于本公司与富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互保协议书的议案;

  7、关于本公司与浙江神鹰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互保协议书的议案。

  以上第2、3、5、6、7项议案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第4项议案经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06年8月22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三)会议登记方法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登记;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及股票账户卡登记。

  2、法人股东凭身份证、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营业执照复印件登记。

  3、请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于2006年9月19—20日8∶00至11∶30、13∶00至17∶30期间到董事会秘书处或杭州菲达脱硫工程有限公司办事处办理出席会议资格登记手续。外地股东可以传真与信函方式登记(以抵达公司董事会秘书处或脱硫公司办事处时间为准)。

  (四)其他事项:

  1、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及住宿费自理。

  2、联系方式

  ①董事会秘书处地址:浙江省诸暨市望云路88号     邮政编码:311800

  联系人:周明良     联系电话:0575-7385602     传真:0575-7214695

  ②杭州菲达脱硫工程有限公司:杭州市解放路18号铭扬大厦18楼(310009)

  联系人:董黎明     联系电话:0571-87178969 传真:0571-87178966

  (五)授权委托书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依照下列指示对股东大会所列议案进行投票,如无指示,则由代理人酌情决定投票。

  一、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二、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三、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四、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五、关于对江苏菲达宝开电气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六、关于本公司与富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互保协议书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七、关于本公司与浙江神鹰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互保协议书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委    托 人:                     受    托    人:

  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股数:

  委 托 日 期:

  注:授权委托书复印、剪报均有效

  特此公告!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6年9月5日

  股票代码:600526         股票简称:G菲达        公告编号:临2006-24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06年9月5日在公司总部以现场投票的方式召开。会议由顾大伟先生主持,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预案》获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内容详见董事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06-23。

  特此公告!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06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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